教务处工作职责_规章制度
具体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定选修课、自开课。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分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全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情况。 3、负责路桥教学点、杜桥教学班、各实验学校的联系工作。 4、督促、检查全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作业(设计)的落实情况。 5、进行教研协调、布置科研任务,组织学会活动。 6、负责直属班、教学点教材的制定、教材的订购、验收、清点、运输、入库、保管、发放、调剂和结算工作。 7、负责安排组织各类考试,批卷、登分,成绩发放、统计、查分等考务工作; 8、负责全市各类招生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制定招生,具体实施招生工作、专业申报、录取和编班。 9、审批全市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学籍管理等。 10、指导直属班毕业生就业、管理,发放协议书、派遣证。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三门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