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南京大屠杀中的性暴力及性别_历史论文
【专题名称】学文摘
【专 题 号】wk1
【复印期号】今年01期
【原文出处】《妇女研究论丛》(京)今年5期第32~41页
【作者简介】金一虹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
金一虹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口述、日记,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的呈文,以及南京被日军占据期间,安全区国际委员的报告、留在南京的外国传教士、医生、商人的日记、信件等为分析资料,勾勒出受害者身体和心灵的苦难史,并对大屠杀期间日军性暴力的深层本质进行了分析。
南京大屠杀期间的性暴力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集体强奸事件之一。日军对南京女性的强奸构成屠城事件中触目惊心的一部分,据不完全统计,有2万至8万多妇女被强奸或肢解,以至于“南京强奸”在全世界范围内成为侵略一个城市的比喻。这次最恶劣的性强暴不只是规模大,行为更是野蛮残酷,通过亲历者口述等资料,日军强奸中国妇女亦不分老幼,各个年龄层的妇女都可能遭到蹂躏,老年妇女、女童,甚至连快要分娩的妇女也不能幸免于难。而且常伴有骇人听闻的性虐待和残害,日兵不仅要强占妇女之身,而且还没有缘故地要取她们之命。更令人发指的是强奸之后的“超强奸”——对受害妇女复加凌辱和虐杀,如强迫受害妇女当众裸露奔跑、强迫其亲属与其乱伦、强迫中国人奸中国人乃至对被强奸妇女进行剖腹、割乳、在阴道插入异物等极其残忍的杀戮。在大屠杀幸存者口述记录的246例强奸案例中,强奸致死的有26件,先奸后杀23例,甚至还有两例先杀后奸(奸尸)。此外还有19例属虐杀,其中割乳3例,下身插异物而死13例(用刺刀从阴道插入绞死5例,插入木棍、竹竿等杂物5例,插汽水瓶等3例)(另有往阴道塞石头未死3例),将孕妇剖腹同时虐杀母子的2例。如此残暴的性暴力对女性受害者影响巨大。首先是身体甚至生命的伤害,死亡如影相随许多妇女是在逃跑和反抗强奸中被杀戮的。其次还有深重久远的精神伤害,在幸存者口述中,失语、精神失常、自杀乃至歇斯底里等相当普遍,受害者更要在继续的生存中承受社会贞操观念、个人尊严等等重压。此外,被忽略的还有因强奸带来的性病、堕胎、弃婴等一系列问题。然而日本军队为什么要用强奸妇女的手段?从社会性别角度看,强奸是一种伤害、侮辱、控制女性的暴力行为,是男性权力、统治欲和操纵欲的集中表现,是一种征服行为。应该说,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性暴力动机,也是混合着民族、性别、性等多种因素。但无论是出于羞辱、打击中国男性,消解他们的抵抗意志的目的,还是在占领与被占领的绝对不平等权力关系下,以暴力形式滥施性欲,都包含着深刻的性别意义。强奸是一种父权体制对女性的系统的暴力形态,女性的身体之所以在战争中变为另一个战场,因为占领领土和占领、践踏女性身体之间可以画一个等号。值得关注的是,以往受到性暴力伤害的女性的痛苦,往往只有在证明敌军“奸淫烧杀”之罪恶时才被赋予“意义”,而忽略了对女性以及女性所受伤害本身给以应有的关怀。今天,我们在谴责侵略者性暴力之不义的同时,更要关注对女性身体权利的伸张,关注使她们曾经受过的二次伤害的文化环境之改变。当对性暴力的义愤和谴责不再从“我们的女人”被糟蹋的角度时,女性的生命权利、身体权利、性权利的本体意义才真正凸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