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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立法听证研讨会在渝召开_学科动态

 “如果立法听证各项内容完全依照立法机关领导人的意志,那么就没有多少公民能自愿参与。”昨天,来自全国地方市人大法制委、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相关单位的百余专家云集重庆,就当今在我国尚处于示范阶段的立法听证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改进立法听证,使之更加大众化,更加实效化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专家们指出,立法听证在《立法法》中被明确列为立法机关听取民意、保证法律法规公正合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成为公民参与立法过程的一种“日常化”渠道,因此,必须实现立法机关的民主化,彻底摆脱公民的参与困境。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士,针对重庆今年8月首次立法听证以来的经验提出了见解。他说,国内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进行听证的不超过总数的2%,这源于立法听证并没有设定听证范围。对于一部法规,立法机关可举行听证也可不举行,对哪些立法内容进行听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动议,使立法听证变成了立法民主的点缀品或橱窗。

 另外,各省市施行的多是程序比较繁琐的正式听证,耗费人力、财力和精力较多,这也成为阻碍立法听证经常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他提出要对听证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使其成为一种必经的立法程序,同时可根据地方立法的实际,坚持小问题小听证,大问题大听证的原则,达到听证简化、实用、普遍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