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法治的哲学——后记_学术文章
后 记
从开始着手写作到完成这部篇幅不长且非常粗糙的作品,已经过去整整一年的时间了。过去的一年里,阅读、思考与,成为了我个人生活的重要内容;我常常会为了文中所述及的问题而思虑乃至自我辩论着,有时会因有所领悟而兴奋不已,有时又会陷入困惑与焦灼之中。大凡看到这部作品的人,恐怕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什么样的原因或条件,使得如我这样一个从未系统地研习过、法律或哲学课程,工科出身中途转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能够沉浸于这样复杂而深刻的思考当中,并选择和试图完成这样一项不寻常的、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是力不从心的工作呢?
对我有所了解的人,几乎都评价我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之所以会得到这样的评价,大概主要是在于自己平日里所表现出的对于假、丑、恶的强烈抵触,和始终不愿坦然接受现实当中的种种不公正或不和谐吧。其实,这样的性格或行为表现,并非是因为我有什么比周围人们更加高尚或远大的理想。
在我看来,每个人的内心当中,都应该会保有或至少曾经存在过这样的理想,即生活之善、美和真。我的理想与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所谓的理想主义,不过是我的倔强或执着。
或许正是由于个性中的倔强执着,才使我长期地保持着对于与政治的浓厚兴趣,以及对于各种社会问题的敏感与关注,并能够相应地进行一些有益的学习和思考。这种关注、学习与思考的过程,同时也使我逐渐认识到,、法律与社会生活乃至个人生活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逐渐认识到真善美的生活有赖于真善美的社会,而真善美的社会则有赖于良法之治。
通过这样的思考、领悟与认识发展,我的内心开始萌发了强烈的表达思想的冲动;这种思想表达于我而言,同时又是进一步地学习、思考和深刻领悟的过程。现下所完成的这部作品,可以说就是这样的过程所产生的结晶。
上溯至二千五百年之前,亚里士多德就已经在向往这样的法治:“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样的良法之治,难道不是当今人们同样在为之努力的目标么?
良法之治,可谓是实现真善美的生活和构建真善美的社会之最为重要的根基;小至三五人之合伙,大到亿兆民众之国家,欲求得持续、稳定的发展与进步,都需要建立和保持良法之治。
社会的秩序,有赖于规则和权力;社会的进步,则有赖于逐渐深入、不断完善和更具理性的哲学与法律哲学。同时,只有当人们的认知普遍得到充实、提高和进步,一定的社会才能够真正地建立和保持良法之治。
真善美的社会,必然是和谐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朴素而理性的主张,标志着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思想指南、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了新的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引领中国走向更加繁荣与进步的正确方向。至于人们所期望的和谐社会,则应当就是人类之生存发展与自然界相和谐的社会,是人们的认知及其诉求与人类创造和改善自身之生活条件与生活内容的终极目标相和谐的社会,是人际协作和人际交往当中的情绪秩序与价值秩序相和谐的社会,是权力的外在服从关系与内在服从关系相和谐的社会。
对我来说,这部作品的过程,首先就是学习并接受启蒙的过程。如果离开了诸如亚里士多德、洛克、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密尔、马克思、恩格斯、罗素、波普以及其他不便逐一列举的思想巨匠们的启迪与引导,现下的这部作品将不可能完成。值其写就之际,我要向这些给予了我启蒙与教诲的先贤们表达内心里深忱的敬仰与感激;他们的深邃思想与远见卓识,永远都是人类的弥足珍贵的认知成果和精神财富。
同时,离开了亲人和朋友们的关怀与支持,这部作品也将不可能完成。如果这部作品能够算做事业上的一点成就,我愿将其献给长期以来担忧着我的生活、挂念着我的漂泊的亲人们,以及那些始终给予我信任、鼓励与帮助的朋友们,想必他们也都会为此而快乐和欣慰。
当今的中国可谓正处在一个开放与变革的伟大时代。也正是由于这样一个开放的、变革的时代,我才可以如许多同胞一样,自由地迁徙、择业、学习和思考。如果这部作品对于人们更加深刻解过去、更为理性地把握现在和建构未来,能够产生些许的启发或帮助,我愿将其作为一个思想者在探索旅途上的一点发现或收获,呈现给所有与我同样生活在我们伟大民族的这个伟大时代,为了个人幸福、家庭幸福、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而工作着、思考着的人们。
主要参考文献
1、经典著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3、[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5、[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等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7、[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8、[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今年版。
9、[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0、[德]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今年版。
11、[英]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2、[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3、[法]狄骥:《宪法论》第一卷,钱克新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4、[德]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15、[英]罗素:《权力论》《走向幸福——罗素精品集》,王雨等编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
16、[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7、[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钧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8、[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9、[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三联书店1991年版。
20、[美]萨拜因:《学说史》,盛葵阳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1、[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22、[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23、[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2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25、[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88年版。
26、[英]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等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
27、[美]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今年版。
28、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29、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30、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1、[美]保罗·埃尔默·摩尔:《柏拉图十讲》,苏隆编译,中国言实出版社今年版。
32、[意]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十讲》,苏隆编译,中国言实出版社今年版。
33、[美]格瑞特·汤姆森:《洛克》,袁银传、蔡红艳译,中华书局今年版。
34、[美]伊丽莎白·s·拉德克利夫:《休谟》,胡自信译,中华书局今年版。
35、[美]苏珊·李·安德森:《密尔》,崔庆杰、陈慧颖译,中华书局今年版。
36、[美]马克·诺图洛:《波普》,宫睿译,中华书局今年版。
37、[美]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38、[英]汤因比:《研究》,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9、[英]韦尔斯:《世界简史》,郭清香译,贵州人民出版社今年版。
40、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北京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41、齐涛主编:《世界通史教程》,山东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42、[美]罗伯特·e·勒纳等:《西方文明史》,王觉非等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版。
43、[美]华盛顿·欧文:《华盛顿传》,张今等编译,时代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44、何勤华主编:《西方法学家列传》,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45、徐爱国主编:《世界著名十大法学家列传》,人民法院出版社今年版。
46、[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西方哲学史》(下),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47、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8、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49、赵毅、赵轶峰主编:《中国古代史》,高等出版社今年版。
50、万安中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山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51、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52、张国华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53、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4、[英]泰勒:《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55、[美]博厄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刘莎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56、[美]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许金声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
57、[美]b·r·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郭本禹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58、时蓉华编著:《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9、[美]r·a·巴伦等:《社会心理学》,黄敏儿、王飞雪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今年版。
60、[美]阿兰·s·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郑戈、刘茂林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今年版。
61、陈兴良主编:《法治的使命》,法律出版社今年版。
62、陈兴良主编:《法治的言说》,法律出版社今年版。
贾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