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成年人?_行政处罚常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_行政处罚常识 → 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与效力如何?_行政处罚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