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恢复中止案件执结近10亿_学科动态
官司打赢了,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迫中止, 去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举清理此类案件,对有条件恢复执行的迅速恢复。到目前为止,279件中止案得以“复活”,执结标的达9.85亿元。
今年3月,武汉中院在对已中止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后,作出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一律不得随意中止执行,符合条件的必须按规定上报审批”的新规定,一改以往中止执行案件的静态管理模式为积极捕捉执行线索的动态模式。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时,首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防止恢复执行案件直接进入原执行员手中,并必须经过财产调查。经核实确有新线索的,再重新分案执行,避免原执行员手中新旧案件混合执行带来的缺乏效率的弊端。
针对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故意逃债、躲债、赖债或隐匿、转移优质资产,或与他人串通、恶意逃债现象,武汉中院依法采取了扣押高档消费品、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提高债权实现比例 .同时,在执行中,该院还避免杀鸡取卵的做法,对产品有销路,市场有潜力但一时履行有困难的,法官促成当事人达成宽延履行期限或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避免挫伤履行能力。此外,该院还通过采取债转股、劳务有偿抵债、收费经营权抵债等方式执结了一批“骨头案”。
中国法院网·涂莉 晏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