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孔盗油酿成重大事故 两名“油耗子”被判死刑_危害公共安全罪资
今天上午,震惊全国的中石油兰成渝输油管道打孔盗油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丁汉勤和罗兴国被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死刑;主犯张文杰因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振辉等其他4名已经被捕归案的同案犯被判处四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广元市中院一审还判处丁汉勤等7名已经归案被告人承担附带民事责任,连带赔偿兰成渝公司相应损失共计300余万元。
兰成渝输油管道是连接我国西北与西南的能源大动脉,始于甘肃省兰州市,途经陕西、四川,到达重庆,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能源设施基础项目。今年12月19日,该条管道发生成品油泄漏,现场油柱高达10多米。该次泄漏造成宝成铁路停运5小时57分钟,数百对列车受阻,90号汽油泄漏300余吨,兰成渝输油管道停油14小时38分钟,临近的清江河500米河面被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庆幸的是由于启动了应急预案和各方协作,这次泄漏没有造成更严重的灾害和人员伤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次泄漏系偷盗分子打孔盗油所致。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仅用80个小时就将丁汉勤等7名犯罪嫌疑人从河南抓获。
据了解,目前打孔盗油分子的足迹遍布我国22个省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从1993年起,10年间共发生打孔盗油案件3847起,造成了1.1亿元损失。但是,在打击涉油犯罪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不仅严重滞后,而且还出现了法律相互冲突的问题。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在管道两侧5米以内,严禁搭违章建筑;严禁挖砂取土,造成穿越河流的管道裸露、悬空等。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农民则搬出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来说理,弄得《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遭遇了许多尴尬的场面。
检察日报·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