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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三名故意杀人犯今日伏法_侵犯人身权利罪资讯

  3月2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故意杀人犯吴明德、赵本海和许家成三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41岁的吴明德因工作被调整而不满,认为是所在部门领导杨某(孕妇)对其不公正报复所致,于是对杨某怀恨在心,并于今年1月2日中午11时许,携带铁丝、塑料编织袋等作案工具,在杨某的办公室将其扼勒捆绑致死。

  许家成曾分别于1994、1995和2000年三次因盗窃被判刑入狱。今年6月28日下午,许家成在朋友租住的住房里因与祝某酒后言语不和,持水果刀朝祝某胸部猛刺一刀,造成祝某急性大失血死亡。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故意杀人犯赵本海。赵本海在为某化工厂送货期间与该厂销售人员侯某产生矛盾。今年6月29日上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当天下午4时许,侯某夫妇骑三轮车外出,赵本海见状即生报复之念,驾车尾随其后,当行至孙集村边丰王公路时,赵本海驾车猛地撞向侯某,将其撞倒在地后,又驾车从侯某身上轧过,致其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