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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开公车肇事成为一种公害_道路交通资讯

    原四川万源市委宣传部部长程亚超,1月14日11时许,从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自己家中外出,无证驾驶本单位的小型越野车。因技术生疏,将一六旬老翁碾死,

    经交警部门调解,程亚超向被害人李某家属赔偿了现金人民币130838.75元,被宣汉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见《华西都市报》7月29日14版)

    今年春节前夕,浙江睢宁县魏集镇党委书记李玉裕在司机在场的情况下,无驾照的他竟驾车行驶于高速公路上,结果造成1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李玉裕为求自保,与司机及当时同在车内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达成“默契”———让司机“顶罪”。5个多月后,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才查明真相。目前,这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凭的镇党委书记已被免去一切职务,而他听到风声后却已潜逃。(见中国宁波网7月28日)

    现在的官员开车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会开的也开,不会开的也开,官员开车致死人命的事已屡见不鲜,媒体时有报道。尽管如今的开车已经不是什么神秘的事了,且不少地方要求公务员要会开车。但开车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先学会开车,再去开车。没有学会、没有驾驶执照,随便跟上司机溜溜,就开车上路,这无异于玩命,既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威胁,也时刻都在危及着路人的生命安全。近一时期,对于一些官员开车肇事致死人命的事,媒体上已经有不少的评论。也有不少的官员跟上这类事受到了党纪和法律的追究,不少人还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无论你自己出多少钱,受追究责任如何,被致死的无辜生命,是再也无法活过来的。这对死者的家庭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啊!

    官员开公车,大都办私事,而带给老百姓的可以说是一种公害。一是官员的车发生肇事,谁一旦成为受害者的话,这种受害的程度更大,不象一般的车辆肇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而是说客盈门,总想把大事化小,把小事化了。受害者所受的危害远远超过所想象的程度。再者,他们开车出事往往出的是大事,有时一个事故伤及的就是多人。给受害者和遇难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有时确实难以估算;二是官员开车出事后,对车辆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是无人过问的。这种惨重损失,往往给本单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成了单位的一大公害;三是官员开车肇事后所采取的一些善后工作,大多是见不得人的且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一种交易,在当地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和恶劣后果,则成为一种公害。

    一些地方尽管对官员开公车酿成肇事的事有所处理,但很不到位。对于官员没有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一些官员照样我行我素,照开不误。对官员开公车,百姓遭公害现象,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也是一种腐败行为,一定要严加惩处。这样做,既是对官员本人的负责,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负责。不能再任他们开上车横冲直撞、草菅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