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 关于进一步加强《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管理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著作权常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