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_公司企业常识
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载明下列内容:一、 宗旨二、 名称和住址三、 经济性质四、 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五、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六、 组织机构及其职权七、 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八、 财务管理制度及利润分配形式九、 劳动用工制度十、 章程修改程序十一、 终止程序十二、 其他事项如果是联营企业,在章程中还应载明下列内容:一、 联营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二、 联营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三、 参加和退出的条件、程序四、 主要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五、 主要负责人任期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其章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营合同和章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