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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_毕业设计

   一、目的
    毕业设计()是教学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二、参加毕业设计()的条件
    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之外的其他
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工作。

    三、毕业设计()的基本任务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的指导意见。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经审阅后,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
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在教学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跨专业(学科)进行选题。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5.毕业设计()题目一般由有关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批准,由学生选定。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后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

    五、毕业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工作,并把好质量关。
    2.各系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经验并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或校外有关企事业及经营、管理部门具有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指导与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7。
    3.各系应在进行毕业设计前,按学校要求尽早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并做好
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内将参加毕业设计、毕业的名单、题目、指导
情况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备案。
    4.指导要根据题目要求,制定毕业设计()任务书,任务书是进行毕业设计
(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明确毕业设计()的主要内容
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程序等)和主要参考资料、调研等。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批后,于学生毕业设计开始前下发给每个。
    5.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做到每人一个题目,如确有个别题目较大,一个
难以完成的,可允许有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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