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爱可以胡来_校园文学
我是个天生木讷的人,话特少,爱脸红,人一多就想钻进地缝去避难,纵使一个人自我熬煎也觉得胜过觥筹交错的快乐聚会。事实上我也知道那是一种病,可惜我同时又是个过于懒惰的虚弱的家伙,什么胃病鼻炎先天性白内障都还没有去医院好好瞧过呢,更何况这有点儿让人瞧不起的变态的所谓的心理疾病。你看我竟然还是个爱面子的东西,尽管内心阴郁寡欢,可是从外表看来一贯都时髦光鲜与众不同,好似一个春风得意自有主张的新青年。有一次老来俏的林阿姨就拍拍我的肩膀坏笑着对我说瞧这小伙子可真精神就是瘦了点儿。他妈的她到底想说些什么。他妈的恐怕只有我自己清楚内心的痛苦与不安,它们盘旋在那些淤积成块的陈年往事之上不肯散去,甚至发展壮大愈演愈烈即将绝堤。我再也控制不了身心的变迁,更多时候唯愿自己还不至于彻底沦落成为心魔的奴隶。从将军到奴隶,从白昼到黑夜,一切也许会发生在一瞬间,天哪,我就要晕过去了。
于是我比谁都自卑,所以我努力把自己打扮成时尚青年的样子,然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糟踏一身名贵行头,什么levis、raf simons、tomford、sweet camel……还不如上穿跨栏背心下穿棉布短裤来的惬意酣畅呢,而且翻什么墙办什么事儿都方便。我什么事儿都不办,终日睡觉,看电影,吸烟,吃饼干,吃药,喝冷水。最初的时候我也曾认真严肃地反思过自己这狗日的生活状态,然后肝肠寸断深恶痛绝决定挥手再见那些葬送青春玷污理想的猪狗不如的岁月,甚至言之凿凿地制定了白纸黑字的书,旁边用红色广告色醒目地注?quot;如不遵守天诛地灭大傻逼"等等字样,并且为之心怀澎湃豪情盖天,以为一个告别颓糜的病态的自闭的闷钝的昏沉往事的美丽人生即将到来。tnnd七彩肥皂泡破了/大家都错了/我也错了/我也未能幸免,什么早晨的空气黄昏的风筝晚上十一点以前最美的梦,分明是用来欺骗白痴和丧心病狂的家伙们的酸梅,可叹我读了那么多唐诗宋词莎翁名着结果却还是着了道儿被涮的一愣一愣地真让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可我找谁撒气儿去啊找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去啊?结果把破罐子狠狠一摔,掷地有声,悦耳动听,宛若天籁。当时我就笑了,多少年都没有那样笑过了,热泪盈眶,欲滴。
在重新学会欢笑哭泣的日子里,我跟一个名叫娜娜的女孩好上了。我不敢说娜娜为我的生活平添了多少亮色,我只是觉得那样的状态真不错,如同悬挂在一棵树上毗邻的两枚红富士苹果,肩并肩心连心,在春夏之交的微风中摇曳生姿相互依偎,香甜无敌。你总不会认为两枚红艳艳的优质苹果会在心里隐隐担忧什么坠落凡尘被出卖被践踏的未知命运吧。(你不是焦虑症患者吧?)所以那段日子我终于明白了爱情的真谛,可是一旦让我说清道明我还真是爱在心头口难开,换句话说就是素质太差语焉不详,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不过值得骄傲的是我能够穿越重重屁话废话傻话直奔性陈词而去,那就是两个字儿:温暖。千万不要准备昂贵的臭鸡蛋和烂西红柿,因为我自信自己说的没错儿,完全正确。我早就不相信什么长发美女春霄苦短了,当然,电击般的暗示和挑逗更是逃之夭夭永不回头。请注意我不是变得麻木不仁了,绝不是,你真的不能这样说我,我宁愿你损我是宁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不过按照我瘦小的身躯和稍纵即逝的体力来看还真是不敢当。那是用来形容油头粉面战无不胜的浮世浪子们的贴切评语,千万别让我这个二十四岁的耄耋老头给糟踏了。我只想徜徉在温暖的长路上等待灭亡,那条不归路就是爱情。
娜娜,容我略去不表你那牵我魂魄动我心房的容颜,还有沉默到最后的轻笑。我们就那样静静地躺着,看电影,或者看海蓝色的墙壁。墙上没有令人伤心的诗篇以及卡通漫画,不过就在你躺进我怀里的那一刻,我真的看到群星登场烟花绽放,还有一支轻愁的小夜曲在我久久未闻的耳边鸣响。
矛盾的对立面在于,我在孤寂死守的同时又是一个极度需要朋友的人,这样一来,一些原本轻微正常的心理障碍就会被称之为友谊的东西强烈召唤出来并且被大肆渲染大肆夸大,逐渐秃子打伞无法无天起来。比如说,某个雨夜,辗转反侧,孤枕难免,我就会想起八九年前在老家相同的晚上那无与伦比的仅仅与三两个哥们儿有关的街边酒宴,没什么摆的上台面的好菜,无非是烤串、红烧羊蹄、牛羊杂碎等等下三滥的民间佳肴,可是那是故乡的口味啊,酒也是本地产的南阳关啤酒或者纯绵清甜的览秀亭白酒,还有露天的带着地方口音的卡拉ok歌谣在嘶吼着做伴,为我们讲述遥远城市比如台北或者北京的萍聚故事以及糊涂的爱,再加上熟悉到想冲上去揍他一顿的小摊老板那红扑扑的脸,一切真的是恰到好处令人无论如何都不愿回家。那样的时刻,比我大三个月的丁宁通常已经酒过三巡舌头变软,便开始了漫无边际的理想描述还有对某个同校女生的私人评介。他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中龙凤,长的又帅,特别讨女孩子喜爱,所以我们对他夸下的什么十四岁就已经告别处男时代的海口深信不疑并且暗地艳羡。当他差不多把想说的话都倾诉待尽之时,他就会站起身来跑到临桌的混混们身旁,先寒暄,继而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加入新一论的饮酒和谈天项目,把我和高阳扔在一边。好在我们早已习惯了这厮的性格和为人处世的方式,他要是不到处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反倒不正常了,唯一希望的是他不会胡乱说话从而招致一场措手不及的巷战,那样的话我们手里用来穿肉串儿的自行车车条将会光荣地应征入伍变成喋血街头的七种武器之一。这样的事儿不是没有发生过,所以才会成为我和高阳心中的隐患。有一次高阳跑的慢,就被棉纺厂的五个流氓挤在丁字路口给围殴了,第二天在他家看见他的时候我还以为这孩子一梦醒来之后竟然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猪头。还好那晚我闪的够快,慌乱中还把一只夹趾拖鞋给搞丢了,这让气喘吁吁躺在小床上的我很是愤愤不平了一阵儿,然后就香甜无比地入了梦。当然这样的遭遇甚少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丁宁在另一播队伍里跟别的城区的孩子们交流情感相谈甚欢,我和高阳在冷清的角落里默默饮酒静静抽烟。高阳会突然间站起身来漫无边际地大骂一声日你妈吧,然后对小老板说再来四斤黄酒,多放点儿姜丝。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可以称之为兄弟的男人们不可能是长大成人后才结交才熟悉的那些,也许正是因为这偏颇的成见我才会演变成一个自认为非常孤独的人吧。没辙,内心的东西是不可能摧毁重建的,也许在你满怀希望走上颠覆自我迎接新生的路途的最初,阳光灿烂,百花娇艳,但是很快你就会惊觉一切都是徒劳无功自欺欺人的悲剧序曲,到最后只能无功而返形影相吊。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沉淀在我心里的自我的真理恐怕真的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真理,我是改不掉逃不了注定命犯天煞孤星一生孤独啦,可是不见得大家都这样烂泥扶不上墙朽木不可雕也,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浪子回头金不换以及瞬间猛醒唤醒斗志终成一番大事业的优秀典型呢?当他们为了自己心爱的事业辛劳工作了一天之后终于得以安详地躺在灯火辉煌的卡萨布兰卡夜总会那可以令自己深陷其中追忆往事的真皮沙发的怀抱中时,我刚刚吃完了赖以存活的难以下咽的饭正在闷热烦躁的首都夜色中张开双臂像一只奇异的鸟类一般展翅狂奔,没错,那姿态像极了注定在电影最后悲惨死去的香港演员吴镇宇的跑姿,无论如何,都死寂昏暗,都不能离地飞翔。
突然间我谈到了兄弟,更亲切一点儿的话应该称之为弟兄。别问我像我这种神情暗淡目光呆滞的孤僻异类怎么还会如斯热衷于把"兄弟"这个充满了激情和男人意味的词儿挂在嘴边,要问就去问少年时代的黑帮电影和小说去吧。难道不是吗?我很清楚自己打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活在传奇故事和神奇人生中的孩子,当然,故事是人家的故事,人生也是人家的人生,不过里面的氛围和特质在潜移默化之间溶入了我的血液,让我凌驾于昏涩的现实之上恍若飞升入另一番天地,那里风云激荡波澜壮阔,你看旗正飘飘心也飘飘,谁持彩链当空舞,美人如玉剑如虹,我跟众兄弟们一块儿傲笑天涯,遇见最牛逼的社团老大帮派奇侠,铲除最阴险的江湖败类人间叛徒,对酒当歌,操你妈的人生几何啊。
人生几何啊,谁叫我们是没有脚印的一代人呢?
说着说着我就开始装沉重了,事实上我可不是那种事事儿的傻逼,明明百无聊赖空无一物却又偏要引经据典逸兴横飞。在所谓代沟方面充其量我只是隐约觉得后来的孩子们活的的确比我们洒脱率性乱有主张,那真让人羡慕,奈何可望不可及。所以说,谁跟谁交朋友,谁不跟谁交朋友,这还真是个问题呢。但是你总不能仅仅因为害怕被侮辱被伤害就真的决定与世隔绝去寻找世外桃源绝情谷吧,要知道那里可是情花密布危机重重,分明不是凡尘俗子能够生存的幻境。所以你还是尽量衣冠楚楚长袖善舞吧,那样才会有梦有朋友,有爱有明天,一干人携手并进共同迎接明天的太阳,去创世纪,去纵横无限。
至于我,没治了,原地踏步,困兽犹斗,甚至把救命稻草都纵火焚烧了,所以你千万不要施以援手,小心好心没好报惹得一身骚。我宁愿你冷酷到底叫我日日夜夜伤心,真的。伤心一旦成为习性就再不是什么说不出的痛了,也不会再去莫名其妙地伤春悲秋顾影自怜,说一些与流星心事相关的鬼话,写一些跟天涯孤旅做伴的文章。那是一生都迷恋在虚无郁闷氛围中的短命文人革命烈士郁达夫的真实写照,与我无关。我更多时候是在边看偶像剧边等电话,一旦铃声响起,我就会飞身跳去拿起电话说道摩西摩西你现在听到的是天才小白痴的电话录音其实他不在家请你稍候重拨哦over。
于是乎有一天某个电话带给了我无限快乐,让我高兴的差点儿飞了。于是乎我把原本已经准备好的用来割腕自杀的瑞士军刀重新收好,心想幸亏我是一个胆小鬼啊要不然赶在电话铃声响起之前告别红尘岂不是就无法再听到我的好弟兄丁宁那怪里怪气非常淘气的声音啦,当然就更不能够应他之邀赶往南京去喝酒叙旧乃至瞻仰未来嫂子的绝代风华啦。所以放下丁宁的电话我就开始拿大顶,因为我太兴奋啦太兴奋啦,要知道,一段南下的旅程即将展开,作为主人公的我将只身上路生死难料,没准儿真会发生什么惨绝人寰的大悲剧或是笑破肚皮的超级喜剧呢,就算是一切都没发生,老友重逢分外眼红这种在电影和小说里屡见不鲜的感人场面也是要不可避免地上演啊,那就足够了,因为我已经太久活在现实里了,眼看就要受不了啦。突然的兴奋心情让我变得朝气蓬勃热情洋溢起来,我对着每一个迎面走来的熟人或者陌生人绽放笑颜,然后说:
生活充满激情,尽在这个时代!
当下我就收拾行礼准备出发啦。当然出发之前我也忘不了在狗窝里再听一遍达明的老歌《今天应该很高兴》,尽管我的最佳损友既不在美洲也不在澳洲,而是窝在秦淮河畔紫金山下像我一样在等待一生的苍老等待一辈子无可避免的完蛋。是啊,秦淮河,美丽的烟花江,骑马过斜桥,满楼红袖招,我宁肯不去计较这年头那早已发臭的被粗糙的南方小吃和洗头房包围起来的河流的真实面目,因为我有梦,因为我还有梦!春桃、秋红,梦中人穿着民国十八年的改良旗袍风华绝代地站在大时代的红楼上对我嫣然一笑,我说:嗨,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甜美是梦里的光辉。挥手之间,梦醒时分,阿达和明哥的歌儿唱完啦,我的东西也收拾完啦。我不由得仰天长笑然后冲出狗窝发足狂奔,这一次我决定再不要像从前每次出游那样总是差零点三八秒才险险登上即将发动的列车,我要像一个穿着海螺衬衫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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