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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计划制定的基本要求_幼儿园教师成长

 园是幼儿园教育工作基本环节,它直接影响教育的质量和目标的实现,因此,要认真对待。
  
    一、的工作计划是最基本的应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这四种是递进而相关的有机整体。
  
    二、制订学期应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课程标准、上海幼儿园课程管理文件和本年龄段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本班实际,重点提出本学期培养目标。
  
    三、月的制订应注意在上月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标。月目标与学期目标之间要体现层次分解性;本月目标与上月目标之间应体现渐迸发展性。围绕月目标选择的内容应体现整体性,并注意一月教材量的适当性,并制订与之相应的措施,如环境创设、工作、个别工作。
  
    四、周的制订应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新旧教材量、各活动以及发起的活动与自发

活动的协调。
  
    五、日计划制订应由传统的各科教学(作业)式计划转变为一日活动的整体设计,即日制订应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动。但具体的活动设计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有详有略,讲究实用。
  
    具体的活动目标要涉及认知、行为和情感领域,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按照活动目标,恰当选编和组织内容,并根据课程类别、教材内容和幼儿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幼儿的思维,培养的能力,并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提高活动效益。
  
    六、各类的制订还要考虑个别的需要以及与家庭、社区的领导和配合,并根据需要作好记录和教育笔记,积累资料,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