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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何以成为“毒瘤”?_法制故事

 今年9月28日,大别山南麓的湖北省麻城市召开公审大会,这是该市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判大会,参加群众达数万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宣读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四名被告人林剑(18岁)、陈爱华(21岁)、曹齐兵(18岁牐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另一名被告人胡某(女,16岁)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公审台上法官话音未落,三名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亲属,一人当场昏倒在地,两人禁不住嚎啕大哭……
  随后,三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凶案发生在子夜

 今年12月9日7时,麻城市公安局中驿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邓家榜村委会主任杨志祥报案称:紧邻麻城市火车站附近的水沟里发现一具男尸,附近还有一辆被烧毁的出租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死者被人用刀砍死后扔进水沟里,死者的颈动脉椎骨几乎全被砍断,死状惨不忍睹,出租车被烧毁在两公里外的公路上。
  麻城市公安机关很快侦破了此案。当日19时,民警在距麻城市100公里外的黄冈市黄州区某旅社将准备逃往深圳的四名凶犯缉拿归案,此时距接到报案还不到24小时。
  然而,令办案人员深感意外的是,穷凶极恶的四名杀手竟是几个大孩子,三名男性中最大的21岁,两人刚满18岁,另一名是16岁的女孩。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凶手们制造这起抢劫命案,最后仅从被害人身上得到70元现金和一部旧手机。
  据四人交待:今年12月8日晚上,林剑、陈爱华、曹齐兵、胡某租乘被害人鲍发跃(男,殁年51岁)驾驶的蓝色柳州五菱牌“面的”车去麻城市中驿镇官田畈村栗树洼垸盛某家抢劫,后发现盛家没有灯光,加之那天垸里狗叫得特别凶,抢劫未果。在返途中,林剑、陈爱华又临时起歹心,预谋抢劫“面的”司机鲍发跃。他们将鲍发跃骗至一偏僻地段后,林剑用准备好的红色领带勒住鲍发跃的颈部,陈爱华将“面的”车熄火。林剑、陈爱华先要鲍发跃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接着又催促曹齐兵“快拿刀子搞”,曹齐兵便拿起砍刀向鲍发跃的右肩砍了一刀,林剑、陈爱华又要曹齐兵砍鲍的颈部,曹齐兵便用砍刀在鲍的颈部砍了几刀。陈爱华也将身上的菜刀抽出,朝鲍的颈部猛砍,致鲍无力反抗,当场被砍死。事后,林剑、曹齐兵从鲍的身上搜出现金70余元及波导牌手机1部,并将鲍推至路边水沟内。逃离时,林剑发现“面的”车座上有大量血迹,便用打火机将座垫点燃,致使“面的”车被烧毁。当晚,四名犯罪嫌疑人同宿在麻城火车站一旅社,第二天清晨,他们分两伙分别乘公汽和三轮“摩的”,逃至百里之外的黄州,准备搞点钱后再逃。

 从花季走向深渊

 四名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为了钱财而制造了惊天血案,此案不仅在麻城而且在鄂东地区都产生了不小的震动。为了探索青少年堕落犯罪的心灵轨迹,笔者来到麻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在监管人员的特许下,与四名凶犯进行了近距离的交谈。
  林剑:“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
  林剑,四名凶犯中的首领,案发前两个月才刚满18岁。笔者见到他时,他已在看守所里呆了大半年。他出生于麻中南一个小镇附近的乡村,父母务农,他是家中的独子,从小父母对他宠爱有加,家教甚严,寄予厚望。然而,他初中未读完就弃学在家。而离他家不远的小镇,虽说经济较落后,但由于该镇离麻城市区不到10公里,106国道、京九铁路和汉麻铁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因而小镇集贸市场十分活跃,各地来往小商贩较多,各种歪风邪气也带到了这里,使小镇社会治安变得异常复杂。多年以来,该镇经常出现一些弃学的“小混混”在集镇上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历来是麻城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的重点区域。林剑弃学后受这些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常跟随一些“小混混”在街上敲诈小学生和中,打架斗殴,逐渐成了一帮“小混混”的头目。
  林剑说,父亲对他管教甚严,母亲则比较宽容。父亲动不动对他大打出手,有一次将他吊在树上打,是母亲最后心疼不过才将他放下来。由于畏惧父亲,他常常几天不回家,整天和一帮哥儿们在外面东游西逛,由于吃喝玩乐需要钱,他和哥儿们曾经两次抢劫摩托车。
  今年10月24日23时许,林剑伙同余某、盛某等9人(另案处理),带着钢管,在该镇王大茂村机耕路上将骑摩托车的熊某打倒在地,从其身上搜出1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还抢走了熊某的摩托车。今年10月29日22时许,林剑伙同余某、盛某、林某等5人窜至该镇侯家院子路段,用钢管将骑摩托车的曹某打昏在地,从曹某身上搜走手机一部,由于曹某醒来后起身与他们5人拼命搏斗,他们见曹某不要命,吓得沿公路逃走。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人生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上天堂,要么进地狱。要是战争年代,我可能是个英雄!”林剑面对笔者大言不惭地说道。甚至在执行死刑前一刻,他还强作镇定地对两位被吓得发抖的同伙说:“二十年后,我们还是好汉,怕什么,到阎王那边我们还是朋友,再合伙好好干!”
  曹齐兵:“做哥们不能不讲义气!”
  与林剑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形成鲜明对比的要算曹齐兵。他与林剑两家相距不远,与父母关系也不算好,在兄弟三人中他是最小的,两个哥哥都在外打工,家里盖了楼房,家庭经济条件在当地农村属中上等。父母一心望他读书成才,上大学,然而他小学毕业后,就弃学在家,与一群哥们瞎混。曹齐兵说:“做人要讲感情,是哥们不能不讲义气。”自从认识了林剑后,就处处听他们的,在三名凶犯中,他算最胆小的,和林剑他们一伙在外面做一些违法违纪的事,他又怕又爱。
  今年10月29日22时,他和林剑等6人抢劫骑摩托车的曹某时,他见林剑他们用钢管将曹某打昏在地,吓得逃离现场,一人跑到对面山上。鉴于此,林剑及同伙几次劝他抢劫时不要去,他又觉得不去对不起哥们,既然是哥们,就要讲义气。正是为了讲义气,最终让他丢掉了性命。
  陈爱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陈爱华是三名死刑犯中年纪最大的,案发时刚满21岁零三天。他与林剑、曹齐兵同一镇,相距都不远。三人中,只有他读了初中,他家的经济条件是最好的,数他的文化水平最高。他全家5口人,父亲在镇某单位任职,哥哥在武汉工作,奶奶和母亲在家。陈爱华初中毕业后,担任国家干部的父亲要他读高中,他死活不依,宁愿外出吃苦打工。自从与林剑相识后,几个哥们大多时间泡在城区的网吧里,父母最终对他无可奈何。
  不少人认为陈爱华被处死刑有点冤,因为此案发生前,三人中只有他一人无不良记录,属初次作案。然而,法网无情,触之者必以法治之。案发后,笔者问陈爱华:“你在三人中家庭条件是最好的,文化程度也是最高的,年纪又是最大的,为何不去干点正经事?”他回答道:“自从认识他们后,我觉得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他们干什么,我也得去干什么。”
  胡某:“为所爱的人,就要付出一切”
  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胡某是四人中年龄最小的,案发时刚满16岁,是陈爱华的女朋友,在她被投送少教所服刑的前一天,笔者在看守所里与她进行了一次长谈。
  若不是笔者事先知道她的身份和年龄,几乎很难将她与一名16岁的女孩联系起来。她微胖的身材,讲话的语气似中年妇女一般,刚一坐下就向笔者要烟抽,在两个多小时的交谈中,一包烟被她抽了一大半。也许是抽烟来了精神,她好像没有任何思想包袱,非常坦然地讲述了她的人生经历。
  她出生在麻城市区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全家五口人,兄妹三人,她是老二,父母都做水产生意,姐姐和兄弟都在外打工。她初中只读了一学期便弃学在家,起先到南方打过一段小工,3年前通过一个朋友介绍认识陈爱华后,觉得找到了知已。二人整天形影不离,爱得如醉如痴,陈爱华到哪里,她跟到哪里。二人先后携手逛苏州,游北京、上海、海南,父母多次提醒她不要老和男朋友纠缠在一起,她听不进去。甚至在陈爱华、林剑等人无钱用时,她心甘情愿将自己的手机和金戒指送到当铺里换来1500元钱给他们吃喝玩乐。特别是在今年12月19日,林剑他们准备到原来的同伙盛某家报复作案时,她将自己的金戒指当来的钱给他们买凶器,助纣为虐。直至案发后,她在看守所听到陈爱华、林剑、曹齐兵拉出去执行死刑时,她在牢房里哭了一整天,不吃不喝。
  在结束采访之时,笔者问胡某:“你为了男朋友陈爱华,身陷囹圄,后不后悔?”她不加思考地回答:“我不后悔,为所爱的人,就要付出一切。”

 让花季远离邪恶

 四个正处在青春花季的青少年,制造了一起惊天凶案,在他们面前,我们的家庭、社会和学校所给予的正面,遭到了彻底的否定。虽然如今他们都为自己的过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案使我们在痛惜之时,也为之反思。
  从此案中四名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来看,四人都无人生目标,无是非观和人生观、价值观,过一天算一天,他们认为人活着就是吃喝玩乐,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他们都早恋,凶案发生后的第二天清晨,三名男性带着各自的女朋友还聚在一起睡觉,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
  当前,学校教育大都是应试教育,以考分论等次,以成绩论好坏,许多家庭教育急功近利,方法简单,导致部分自感成绩差而厌学、逃学、弃学和辍学。此案中的四名青少年便是认为学习不如别人而中途弃学,沦为社会的“小混混”。同时,由于应试教育,不少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只开语、数、外等几门主要课程,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法制,使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分不清哪些该做和不该做,最终既成不了材,又成不了人。
  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处在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一些家庭往往对孩子期望值过高,两眼只盯住成绩单。当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时,没有认真细致地分析他们的思想根源,“对症下药”进行矫正,而是对他们采取“棍棒政策”和“重拳高压”政策,结果往往将孩子逼到犯罪的深渊。如本案四名青少年除胡某与父母关系较好外,其它都与父母关系不融洽,尤其是父子关系紧张,如林剑,父亲将他吊在树上打也未能改变他的恶习。
  当前,社会上强烈的“经济效益”和“一切向钱看”观念,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许多文化场所都是经济型的,有的甚至是赌博型的,许多业主的经营观念是来者不拒,甚至把青少年当作“摇钱树”。而不少青少年频频出入录相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他们每天看到的尽是豪放的狂饮、恣意的打杀、潇洒的恋爱。这些对正处在青春期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无疑是一针针毒剂。他们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幼稚的模仿和变态的欣赏,由此产生盗窃、抢劫等邪念并付诸行动。本案中的四名犯罪青少年他们平时大部分时间就是呆在网吧里,看武打凶杀和黄色录像,没有钱就想去抢、去敲诈,作案时往往不计后果。但愿这篇文章能给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