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将严把数据关_环境保护资讯
“创模”将严把数据关
汪震宇
“创模”指标将不断调整充实提高
编者按:从1997年到今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共命名了38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两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模”不但使这些城市的环境质量好于其他城市,也使它们的经济增长幅度、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均优于其他城市。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创模”工作,不久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正在“创模”城市的代表汇聚北京,交流经验,探讨“创模”中的技术问题,颇有收获。
“创模”前后反差巨大在38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有大连、沈阳这样环境基础薄弱的老工业基地,也有珠海、深圳、宁波、苏州这类新兴的改革先锋;还有大庆、东营等长期吃老本的资源型城市,中山、江阴、惠州这样经济发展迅速的中小城市;有长春、南京、杭州这样的省会城市,还有绵阳这样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城市……尽管这些城市的类型不尽相同,但它们的经历却一致表明:“创模”使城市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在创建过程中,各地完善了城市的功能布局,淘汰、关闭了一批水泥、铸造、制革、造纸、酿酒等严重污染的企业;将大量污染企业迁出城区,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置换出土地,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加强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减轻传统的结构性污染;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实现了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市经济结构趋向合理。
各地“创模”的过程也解决了大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了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只认数据不认人在采访中,一位地方环保局的参会代表找到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表示当地的“创模”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在就缺少最初的总体规划,询问是否可以“开个绿灯”。城市处当即给予了回绝:对各地“创模”将一视同仁,只认数据不认人。
据介绍,目前,有些地区对“创模”指标不理解,对工作程序不了解,对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不了解、方法和手段不掌握;在“创模”指标调整后对考核指标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如,弄不清楚考核范围、考核年限,因对污水处理率等指标理解有偏差而计算不当等。也有个别省级环保部门不了解其在“创模”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应发挥的作用,在核查、初验、推荐等环节中定位不准、把关不严,还存在着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认识不到位、急于求成等问题。
同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分布不均,辐射不足。到目前为止,已命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数偏少,且分布的代表性不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数量仅占全国城市总数的5.7%,分布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在全部38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江苏和山东两省就占了23个,全国仅有10个省区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其他各省的带动影响很小;中西部地区目前仅有一个,其辐射的区域有限。因此,“创模”活动还没有在更大的范围中发挥作用,示范作用体现不足。
“创模”标准将稳中求“动”
为了确保“创模”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污控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各地负责和参与“创模”工作的人员要准确掌握28项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创模”中的问题,端正态度,不要急于求成。要对“创模”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使地方申报材料能够切实反映客观情况。严禁在“创模”技术档案的环境监测、监理、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为应付调查编造数据、更改原始数据或采取临时措施隐瞒事实真相,影响调查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行为严格禁止。各地应建立严格的“创模”工作管理责任机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严防出现“弄虚作假、降低质量与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要规范“创模”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责任制度和责任机制、验收机制以及回查回看的复查制度,保证真实可信的“创模”质量。
同时,这位负责人也提醒正在“创模”的城市:模范城市的指标是刚性的,但也是动态的。国家环保总局将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不断调整、充实、提高,以始终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各地的“创模”工作一定要高标准、高起点,不能满足低限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