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法学的知识谱系_法理学论文
近20年来,西方特别是在美国涌现了大量冠以“后现代”(postmodern)名称的法学著作。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costas douzinas和ronnie warrington的《后现代法学》,[1]mary joe frug的《后现代女权主义法学》,[2]gary mida的《后现代法学运动》,[3]以及douglase litowitz的《后现代哲学与法律》[4].可见,后现代主义法学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学流派,是一股新兴的法学思潮。它是20世纪中叶以来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影响法学的发展,从而导致学科交融研究的结果。
后现代主义法学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开始关注和法律的问题。例如福柯(m. foucault)后期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1975)研究了现代监狱制度的诞生,他指出现代社会的各种制度是规训(discipline)权力与知识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运作的产物。[5]1989年后现代哲学家德里达(j. derrida)在《卡多佐法律评论》上发表了《法律的力量》(the force of law)。[6]在这篇文章中德里达回应了各种对他的解构主义的指责,并且集中阐释了他的正义理论。后现代思想家的法学观点得到了法学界的热烈反应,随后就出现了一大批研究后现代主义者法学思想的作品,如英国学者alan hunt和gary wickham出版了《福柯与法律》一书,使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集中阐述了福柯的法学思想。[7]在专题性的研究文章方面,出现了一些研究福柯、德里达等后现代哲学家的法学思想的文章。[8]
其二,从法学的自身发展来说,20世纪上半叶西方法学界经历了三足鼎立的法学流派(即新自然法学、社会法学、分析法学)的纷纷扰扰,最终使得法学研究走向了多元化的道路。在这种自由宽容的法学研究氛围中,美国的批判法学运动异军突起。70年代以来,罗伯特。昂格尔、邓肯。肯尼迪的批判法学的矛头直指传统的法学研究范式,传统法学的一些重大的问题从而被揭示出来,诸如法律与意识形态、法学与知识社会学、法学与语言学等等具有后现代色彩的法学课题逐渐获得深入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批判法学逐渐融入到后现代法学中,出现了二者合流的现象,[9]这更加壮大了后现代法学的声势。
总之,后现代法学一方面是后现代哲学和法学学科交叉研究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法学的自身发展趋势的一个反映。
一、后现代主义的内涵
虽然出现了这么多后现代法学的论著,但是西方学者对于什么是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法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这主要是由于“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本身是一个含混多义的概念,而且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起源是多元的。
“后现代”一词最早是被西方的艺术家们使用的。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西方艺术家们使用过该词,它被用来指称一种虚无主义的艺术流派。[10]后来在20世纪50年代它被用于文艺批评中,在60和70年代又被用艺术和建筑的批评中。80年代开始后现代思潮开始向社会渗透,至80年代中期,法国作家让-佛朗索瓦。利奥塔(lyotard)的《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一书被翻译成出版,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时髦的口号已经是家喻户晓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后现代主义”呢?按照美国研究后现代主义法学的学者李特维茨(litowitz)对后现代主义的界定,当今的“后现代主义”可以在三个层面上来理解。[11]第一,后现代主义是指近几十年来在绘画、电影、、建筑和文学等艺术生活方面的一个运动,后现代主义艺术强调多维视角(perspectives),解构现代艺术中的宏大叙事方式,从而瓦解现代艺术的作者身份和中心主题。如毕加索的绘画、福克纳的小说、电影《罗拉快跑》都是后现代艺术的代表。第二,后现代主义是对西方工业社会的一种描述,利奥塔的《后现代状态》和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的《后现代性状态》都是对后现代社会进行了特征概括。简言之,后现代社会的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由于交流的加快,导致文化多元和文化融合;二是资本的扩张导致了经济的全球化。这样的后现代主义基本上可以和“后工业社会”一词等同起来。[12]第三,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批判启蒙、批判现代性的哲学思想。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启蒙以来的近代西方哲学是建立在一些虚构的概念之上的,诸如主体、自我意识、理性、真理等等,都是启蒙哲学的意识形态。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影响到法学上就产生了天赋人权、正义公平、自由民主等法律口号。后现代主义的学者则质疑这些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追问它们的合法性,最终解构自我、理性、正义等宏大叙事。应当指出,第三种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是哲学意义上的范畴,其不仅具有深厚的哲学底蕴,而且影响也比较深远。而且法学上探讨后现代主义问题也大多是由此获得智识上的资源,所以本文将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法学主要就定位在这里。
那么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批判性的哲学,它的内涵到底怎样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后现代主义是相对于“现代”(modern)或“现代性”(modernity)而言的。因此我们可以借助与现代性哲学话语的比较,来界定后现代主义。现代哲学就是启蒙哲学。康德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中指出,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启蒙的内涵就是“公开地运用理性的自由”。[13]因此,一切启蒙思想和现代性哲学的元哲学根基就是“理性主义”(rationalism)。十六世纪以来的哲学家如培根、笛卡尔、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等都可以算作“理性主义者”。不管这些哲学家的观点是多么的不同,彼此之间相互批判,但他们都是启蒙哲学家,他们都承认一些共同的前提性哲学话语。例如他们都认为人有自主地运用自己的理性的能力,通过人类的理性可以发现世界的客观规律;自我意识是一些哲学和的起点,“我思故我在”(笛卡尔)是创造了主客二元的哲学模式;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唯一的真理可循,人的理性最终能够认识这个绝对的真理;人类的历史发展,是一个不断的上升的过程,最后会到达人类全体的解放。
然而在后现代思想家看来,例如利奥塔认为所有的上述的哲学话语和话语都是一种“元叙事”(meta-narratives),而后现代思想则恰恰是建立在这些元叙事的瓦解之上,所谓后现代就是对所有的元叙事的持续怀疑。[14]后现代哲学与启蒙哲学针锋相对,其矛头直指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
二、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谱系
后现代主义在西方思想中的起源是多重的。但无论如何,尼采(nietzche)应该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的始作俑者。一般的哲学史都把尼采或者划入生命哲学的阵营,把他与狄尔泰、柏格森等人并提,或者把他当作存在主义的先驱。[15]当然这样理解未尝不可,但实际上尼采对后现代哲学家的影响是最有贡献的,后现代主义的主力人物大都研究过尼采,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16]那么尼采究竟有何魅力呢?简言之,尼采提出的若干问题,例如上帝死了、酒神精神、权力意志、价值的翻转、理性的覆灭、自我的解体、语言的牢笼等等,都构成了后现代思想的重要题域。尼采于1900年去世,也正好步入20世纪,所以用尼采来标志后现代主义作为一场运动、一种席卷西方的思潮的来临是比较恰当的。
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智识活动,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知识谱系。
(一)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
1.结构主义:后现代的发端
结构主义发端于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saussure)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他几乎成为所有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学说的起点。[17]索绪尔在其名著《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了若干革命性的观点:(1)索绪尔首先把语言现象划分为语言(language)和言语(parole),前者是指某种语言的整体系统,后者则是日常情境中由说某种语言的人发出的言语(speech)的话语。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前者,即语言的本质现象是语言的整体结构。[18](2)语言是一种符号,这种符号可以分为“能指”(signifié, 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ant,signified)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概念,即符号的意义,后者是音响形象,即符号的物质载体,二者对应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语言符号。索绪尔指出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是看上去的那样是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如中文把“树”的概念叫做“树”,把“树”的概念叫做“tree”,这不是一种自然的必然性,而是一种人为的约定,所以“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语言是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类共同体所决定的。[19](3)语言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单独的语言符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语言符号必须在与其他语言符号的互相区别和对立中才能显现出来,从而确立自身,这就是语言的差异性的特点。也就是说,语言的本质不是单个的语言符号,而各个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异关系才是语言的本质。所以索绪尔说:“语言之中只有差别”。[20]索绪尔因此把这种研究语言的差异和语言的结构语言学称为“共时性的语言学”。
综上所述,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核心观点是:首先,能指与所指关系的任意性指明了“词”与“物”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一切都是人为的、偶然的。其次,语言和言语的区别指明了语言的本质是整体的语言系统,而不是个别的言语。语言的差异性也说明了一个词的意义不是靠本身来明确的,而只有在与其他的词语的差别中、在整个语言系统中才能确认个别的词语的意义。语言的结构和词语之间的差异才是语言的本质。
这样,结构主义语言学至少引起如下的方法论上的革命:其一,延伸结构主义的方法至其他人类文化制度的分析上,可知任何单个的原子事物的存在并不能说明事物的本质,而事物之间的关系才是本质性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事物的本质深层结构。事物的本质既然在于其深层的结构,那么传统的人文的研究对象现在就要转向这些深层的结构问题。[21]这引起了此后的哲学家纷纷研究人类社会制度的无意识的深层结构的兴趣。如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的结构人类学,阿尔都塞(l. althusser)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的语言精神分析学,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等等。无论这些作者是否承认自己被贴上的结构主义或者后结构主义的标签,在方法论上,他们都受到了结构主义的感染。其二,近代主体性哲学中笛卡尔的“我思”式的主体以及个体的在先性地位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孤独的个体其实并不存在,人就是某种结构或者关系所编织的一个巨大的网状物中的一个小小的网节,人永远都是被决定的,自由意志的主体从来没有实现过。“理性主体”、“单子”、“自我意识”等等都是近代哲学虚构出来的。这其实预示了后现代哲学中的“主体离心化”的问题。[22]其三,由语言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性原则,推论到一切人类的符号现象,那么其实所有的文化制度归根到底都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特定的文化是特定的人类共同体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由此可见,任何文化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任何知识都有其地方的合理性。如此,西方所谓的启蒙话语的元叙事必然要被瓦解殆尽。利奥塔的后现代知识社会学正是“语言任意性”这个逻辑的延伸。
结构主义语言学产生以后沿着两条路线继续发展。(1)在语言学和符号学领域以及在文学批评中,20世纪上半叶美国的语言学家萨皮尔、布龙菲尔德、乔母斯基把结构的观念彻底地贯彻在语言学研究中,俄国的形式主义学派、布拉格学派,包括托多洛夫、雅各布森、格雷马斯等人,发展了索绪尔的任意性、共时性语言学思想。[23]最后由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完成了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符号学向后结构主义的过渡。(2)二战之后至60年代末,法国的部分学者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应用到其他人文的研究中。代表人物是列维-斯特劳斯,他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贯彻到人类学的研究中,认为人类的许多制度如亲属关系、神话的深层结构就是语言结构,文化制度本质上就是语言制度。[24]另一位结构主义者路易斯。阿尔都塞则把结构主义的方法运用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他通过仔细的研读马克思的著作,认为马克思的学说本质上是一种结构主义,例如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强调使得生产者、分配者等“主体”概念失去了中心的位置。[25]雅克。拉康把结构语言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结合,创造了语言精神分析学。他吸收了索绪尔语言学中的能指和所指、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区分,指出精神分析学所说的潜意识是以类似于语言结构的方式建构起来的。[26]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应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它构成了20世纪上半叶法国的人文主流之一,与现象学、存在主义鼎足而立。通常认为,结构主义语言学在法国的发展(即上述的第二条发展路线)最终产生了后结构主义。
2.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过渡
20世纪60年代结构主义在法国达到了高潮。但是由于结构主义内在的缺陷导致结构主义很快就被新一代的学者德里达、福柯、巴尔特等人超越了。尽管这些后结构主义人物深受结构主义的熏陶,有的就是列维-斯特劳斯或者阿尔都塞的,但他们对结构主义的不满,如同拒绝萨特的存在主义一样。
德里达认为整个西方哲学史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历史,它是一场“言说”压抑“书写”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说出来的语词是说话人的思想,而书写只是对言说的模糊再现,难以达到思想的沟通。[27]因此西方哲学从古至今充斥着种种二元对立的观念,如主体/客体、我思/我在、声音/书写、在场/不在场。索绪尔对语言进行的能指和所指的二分法仍然是形而上学的延续,索绪尔虽然说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他仍然认为能指和所指一旦对应起来之后,便固定了语词的意义,而德里达则认为能指的意义在无穷的游戏变化中从来就是不确定的。[28]他说:“意义的意义是能指对所指的无限的暗示和不确定的指定……它的力量在于一种纯粹的、无限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刻不息地赋予所指以意义。”德里达将这种意义的生成过程称为“撒播”(dissemination)。[29]另外德里达还认为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把自然与文化对应起来,其实也是一种二元论的形而上学。[30]
结构主义者主张人类的各种文化现象都可以归因于一种普遍的、永恒的底层结构,这样的结构适用于一切人类社会领域中。福柯对这种普适的结构主义抱着极端的怀疑态度,他反对这种僵硬的结构理论,提出了“知识考古学”理论。福柯前期的作品《疯颠与文明》(1961)、《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词与物》(1966)已经展现了他独特的知识考古学的魅力,最后在《知识考古学》(1969)一书中他对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进行了集中。
知识考古学研究的问题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各种科学知识话语得以产生的可能性条件,揭示支配特定历史时期各门科学话语的无意识的认知结构,“某一时代人们无法摆脱的思维结构”,用福柯的术语说就是“知识型”。[31]与一般的思想史研究不同,知识考古学取消了思想史中的主体的地位,在搁置了主体之后,直接审视说话者(主体)隐退之后留下的那一知识空间。在祛除主体这个意义上说,知识考古学具有结构主义的色彩。但福柯明确地划清与结构主义的界限。他说:知识考古学不是简单的把结构主义的方法移植到认识论的历史中,[32]它也不满足于历史地展示话语的共时性结构,[33]如同结构主义语言学和人类学那样。结构主义仍然维护连续性发展的历史观,而知识考古学恰恰热衷于发掘各门学科话语在发展中的种种非连续性、差异和断裂现象,“考古学只是力图认真对待这些差别;力图理清这些差别,确定它们怎样分配,怎样相互包容,相互依附和相互隶属,它们属于怎样的不同的种类,简言之,就是要描述这些差别,并在它们之间建立它们的差别的系统。”[34]通过对差异的话语现象的审查和研究,福柯勘定了自十六世纪以来西方人文发展中的几次知识型的断裂。[35]可见,结构主义的历史观是线性的、连续的,而福柯反对包括黑格尔、马克思和结构主义在内的所有的线性观。
罗兰。巴尔特是一位横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后现代思想家。巴尔特早期追随索绪尔,力图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运用到一切文化现象的批评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遍的符号学。他在《符号学原理》一书中,就把语言学的概念和原理扩展到符号学的分析中。[36]在《写作的零度》和《神话学》中,巴尔特出色地发挥了索绪尔的语言的任意性理论,指出生活世界本质上就是一个符号化的世界,人类用来交流和沟通的一切符号都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任意的文化约定。由此他得出了一个颠覆性的结论:既然人类社会文化现象都是任意的符号现象,那么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一切文化和文明都是一种意识形态。[37]巴尔特很快随着法国思想界在1968年之后的转型,走向了后结构主义。自1970年出版《s/z》以来,他的后结构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这个时期他的理论重点转向文本的问题,提出了“可读的文本”和“可写的文本”的两种写作方式的区分。前者是传统意义上的文本,它强调作品的意义唯一赋予者是作者,读者只有接受作者的单方意义宣告,而后者的概念是解放读者,驱逐作者的权威地位,从而导致“作者之死”。所以巴尔特说:“读者之生必须以作者之死为代价。”[38]在后期的著作《文之悦》(1973)中,巴尔特倡导阅读文本的愉悦在于赋予读者以最大的自由来阅读文本,从而彻底解放了结构主义语言学中所指对能指的束缚,摧毁了符号和语言的意识形态的特性。[39]
通过以上介绍的几位后结构主义者(无论他们是否承认这个标签)的学说,可以看出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法国思想界通过批判结构主义,最终结出了后结构主义这个迷人的思想果实。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过渡的原因当然是多样的,但最重要的一条也许就是法国1968年的五月事件。1968年波及整个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革命,使得西方学术界开始彻底地反思西方人文的合法性。法国思想界在经过二战之后的现象学、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洗礼后,认识到传统学说和学科建制的意识形态性,最终以更加激进的理论取代以往的学说。[40]
后结构主义虽然是对结构主义的超越,是对结构主义自身一些矛盾的克服,所以尽管后结构主义大肆批判了结构主义,但没有结构主义就不会产生后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实际上已经预示了后结构主义的来临,诸如主体之死、语言学的转向等等观点,都是对结构主义稍加推演就可能得出的结论。后结构主义和结构主义应该被列在同一条哲学知识谱系之中。因此《牛津哲学词典》的作者simon blackburn明确地把后结构主义当作后现代主义的一种。[41]
美国后现代专家凯尔纳和贝斯特认为:后结构主义构成了后现代主义最重要的智识上的来源。可以说后现代主义就是追随后结构主义,在更加
后现代主义法学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开始关注和法律的问题。例如福柯(m. foucault)后期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1975)研究了现代监狱制度的诞生,他指出现代社会的各种制度是规训(discipline)权力与知识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运作的产物。[5]1989年后现代哲学家德里达(j. derrida)在《卡多佐法律评论》上发表了《法律的力量》(the force of law)。[6]在这篇文章中德里达回应了各种对他的解构主义的指责,并且集中阐释了他的正义理论。后现代思想家的法学观点得到了法学界的热烈反应,随后就出现了一大批研究后现代主义者法学思想的作品,如英国学者alan hunt和gary wickham出版了《福柯与法律》一书,使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集中阐述了福柯的法学思想。[7]在专题性的研究文章方面,出现了一些研究福柯、德里达等后现代哲学家的法学思想的文章。[8]
其二,从法学的自身发展来说,20世纪上半叶西方法学界经历了三足鼎立的法学流派(即新自然法学、社会法学、分析法学)的纷纷扰扰,最终使得法学研究走向了多元化的道路。在这种自由宽容的法学研究氛围中,美国的批判法学运动异军突起。70年代以来,罗伯特。昂格尔、邓肯。肯尼迪的批判法学的矛头直指传统的法学研究范式,传统法学的一些重大的问题从而被揭示出来,诸如法律与意识形态、法学与知识社会学、法学与语言学等等具有后现代色彩的法学课题逐渐获得深入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批判法学逐渐融入到后现代法学中,出现了二者合流的现象,[9]这更加壮大了后现代法学的声势。
总之,后现代法学一方面是后现代哲学和法学学科交叉研究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法学的自身发展趋势的一个反映。
一、后现代主义的内涵
虽然出现了这么多后现代法学的论著,但是西方学者对于什么是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法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这主要是由于“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本身是一个含混多义的概念,而且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起源是多元的。
“后现代”一词最早是被西方的艺术家们使用的。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西方艺术家们使用过该词,它被用来指称一种虚无主义的艺术流派。[10]后来在20世纪50年代它被用于文艺批评中,在60和70年代又被用艺术和建筑的批评中。80年代开始后现代思潮开始向社会渗透,至80年代中期,法国作家让-佛朗索瓦。利奥塔(lyotard)的《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一书被翻译成出版,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时髦的口号已经是家喻户晓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后现代主义”呢?按照美国研究后现代主义法学的学者李特维茨(litowitz)对后现代主义的界定,当今的“后现代主义”可以在三个层面上来理解。[11]第一,后现代主义是指近几十年来在绘画、电影、、建筑和文学等艺术生活方面的一个运动,后现代主义艺术强调多维视角(perspectives),解构现代艺术中的宏大叙事方式,从而瓦解现代艺术的作者身份和中心主题。如毕加索的绘画、福克纳的小说、电影《罗拉快跑》都是后现代艺术的代表。第二,后现代主义是对西方工业社会的一种描述,利奥塔的《后现代状态》和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的《后现代性状态》都是对后现代社会进行了特征概括。简言之,后现代社会的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由于交流的加快,导致文化多元和文化融合;二是资本的扩张导致了经济的全球化。这样的后现代主义基本上可以和“后工业社会”一词等同起来。[12]第三,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批判启蒙、批判现代性的哲学思想。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启蒙以来的近代西方哲学是建立在一些虚构的概念之上的,诸如主体、自我意识、理性、真理等等,都是启蒙哲学的意识形态。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影响到法学上就产生了天赋人权、正义公平、自由民主等法律口号。后现代主义的学者则质疑这些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追问它们的合法性,最终解构自我、理性、正义等宏大叙事。应当指出,第三种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是哲学意义上的范畴,其不仅具有深厚的哲学底蕴,而且影响也比较深远。而且法学上探讨后现代主义问题也大多是由此获得智识上的资源,所以本文将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法学主要就定位在这里。
那么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批判性的哲学,它的内涵到底怎样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后现代主义是相对于“现代”(modern)或“现代性”(modernity)而言的。因此我们可以借助与现代性哲学话语的比较,来界定后现代主义。现代哲学就是启蒙哲学。康德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中指出,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启蒙的内涵就是“公开地运用理性的自由”。[13]因此,一切启蒙思想和现代性哲学的元哲学根基就是“理性主义”(rationalism)。十六世纪以来的哲学家如培根、笛卡尔、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等都可以算作“理性主义者”。不管这些哲学家的观点是多么的不同,彼此之间相互批判,但他们都是启蒙哲学家,他们都承认一些共同的前提性哲学话语。例如他们都认为人有自主地运用自己的理性的能力,通过人类的理性可以发现世界的客观规律;自我意识是一些哲学和的起点,“我思故我在”(笛卡尔)是创造了主客二元的哲学模式;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唯一的真理可循,人的理性最终能够认识这个绝对的真理;人类的历史发展,是一个不断的上升的过程,最后会到达人类全体的解放。
然而在后现代思想家看来,例如利奥塔认为所有的上述的哲学话语和话语都是一种“元叙事”(meta-narratives),而后现代思想则恰恰是建立在这些元叙事的瓦解之上,所谓后现代就是对所有的元叙事的持续怀疑。[14]后现代哲学与启蒙哲学针锋相对,其矛头直指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
二、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谱系
后现代主义在西方思想中的起源是多重的。但无论如何,尼采(nietzche)应该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的始作俑者。一般的哲学史都把尼采或者划入生命哲学的阵营,把他与狄尔泰、柏格森等人并提,或者把他当作存在主义的先驱。[15]当然这样理解未尝不可,但实际上尼采对后现代哲学家的影响是最有贡献的,后现代主义的主力人物大都研究过尼采,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16]那么尼采究竟有何魅力呢?简言之,尼采提出的若干问题,例如上帝死了、酒神精神、权力意志、价值的翻转、理性的覆灭、自我的解体、语言的牢笼等等,都构成了后现代思想的重要题域。尼采于1900年去世,也正好步入20世纪,所以用尼采来标志后现代主义作为一场运动、一种席卷西方的思潮的来临是比较恰当的。
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智识活动,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知识谱系。
(一)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
1.结构主义:后现代的发端
结构主义发端于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saussure)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他几乎成为所有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学说的起点。[17]索绪尔在其名著《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了若干革命性的观点:(1)索绪尔首先把语言现象划分为语言(language)和言语(parole),前者是指某种语言的整体系统,后者则是日常情境中由说某种语言的人发出的言语(speech)的话语。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前者,即语言的本质现象是语言的整体结构。[18](2)语言是一种符号,这种符号可以分为“能指”(signifié, 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ant,signified)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概念,即符号的意义,后者是音响形象,即符号的物质载体,二者对应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语言符号。索绪尔指出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是看上去的那样是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如中文把“树”的概念叫做“树”,把“树”的概念叫做“tree”,这不是一种自然的必然性,而是一种人为的约定,所以“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语言是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类共同体所决定的。[19](3)语言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单独的语言符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语言符号必须在与其他语言符号的互相区别和对立中才能显现出来,从而确立自身,这就是语言的差异性的特点。也就是说,语言的本质不是单个的语言符号,而各个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异关系才是语言的本质。所以索绪尔说:“语言之中只有差别”。[20]索绪尔因此把这种研究语言的差异和语言的结构语言学称为“共时性的语言学”。
综上所述,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核心观点是:首先,能指与所指关系的任意性指明了“词”与“物”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一切都是人为的、偶然的。其次,语言和言语的区别指明了语言的本质是整体的语言系统,而不是个别的言语。语言的差异性也说明了一个词的意义不是靠本身来明确的,而只有在与其他的词语的差别中、在整个语言系统中才能确认个别的词语的意义。语言的结构和词语之间的差异才是语言的本质。
这样,结构主义语言学至少引起如下的方法论上的革命:其一,延伸结构主义的方法至其他人类文化制度的分析上,可知任何单个的原子事物的存在并不能说明事物的本质,而事物之间的关系才是本质性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事物的本质深层结构。事物的本质既然在于其深层的结构,那么传统的人文的研究对象现在就要转向这些深层的结构问题。[21]这引起了此后的哲学家纷纷研究人类社会制度的无意识的深层结构的兴趣。如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的结构人类学,阿尔都塞(l. althusser)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的语言精神分析学,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等等。无论这些作者是否承认自己被贴上的结构主义或者后结构主义的标签,在方法论上,他们都受到了结构主义的感染。其二,近代主体性哲学中笛卡尔的“我思”式的主体以及个体的在先性地位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孤独的个体其实并不存在,人就是某种结构或者关系所编织的一个巨大的网状物中的一个小小的网节,人永远都是被决定的,自由意志的主体从来没有实现过。“理性主体”、“单子”、“自我意识”等等都是近代哲学虚构出来的。这其实预示了后现代哲学中的“主体离心化”的问题。[22]其三,由语言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性原则,推论到一切人类的符号现象,那么其实所有的文化制度归根到底都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特定的文化是特定的人类共同体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由此可见,任何文化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任何知识都有其地方的合理性。如此,西方所谓的启蒙话语的元叙事必然要被瓦解殆尽。利奥塔的后现代知识社会学正是“语言任意性”这个逻辑的延伸。
结构主义语言学产生以后沿着两条路线继续发展。(1)在语言学和符号学领域以及在文学批评中,20世纪上半叶美国的语言学家萨皮尔、布龙菲尔德、乔母斯基把结构的观念彻底地贯彻在语言学研究中,俄国的形式主义学派、布拉格学派,包括托多洛夫、雅各布森、格雷马斯等人,发展了索绪尔的任意性、共时性语言学思想。[23]最后由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完成了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符号学向后结构主义的过渡。(2)二战之后至60年代末,法国的部分学者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应用到其他人文的研究中。代表人物是列维-斯特劳斯,他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贯彻到人类学的研究中,认为人类的许多制度如亲属关系、神话的深层结构就是语言结构,文化制度本质上就是语言制度。[24]另一位结构主义者路易斯。阿尔都塞则把结构主义的方法运用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他通过仔细的研读马克思的著作,认为马克思的学说本质上是一种结构主义,例如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强调使得生产者、分配者等“主体”概念失去了中心的位置。[25]雅克。拉康把结构语言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结合,创造了语言精神分析学。他吸收了索绪尔语言学中的能指和所指、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区分,指出精神分析学所说的潜意识是以类似于语言结构的方式建构起来的。[26]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应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它构成了20世纪上半叶法国的人文主流之一,与现象学、存在主义鼎足而立。通常认为,结构主义语言学在法国的发展(即上述的第二条发展路线)最终产生了后结构主义。
2.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过渡
20世纪60年代结构主义在法国达到了高潮。但是由于结构主义内在的缺陷导致结构主义很快就被新一代的学者德里达、福柯、巴尔特等人超越了。尽管这些后结构主义人物深受结构主义的熏陶,有的就是列维-斯特劳斯或者阿尔都塞的,但他们对结构主义的不满,如同拒绝萨特的存在主义一样。
德里达认为整个西方哲学史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历史,它是一场“言说”压抑“书写”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说出来的语词是说话人的思想,而书写只是对言说的模糊再现,难以达到思想的沟通。[27]因此西方哲学从古至今充斥着种种二元对立的观念,如主体/客体、我思/我在、声音/书写、在场/不在场。索绪尔对语言进行的能指和所指的二分法仍然是形而上学的延续,索绪尔虽然说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他仍然认为能指和所指一旦对应起来之后,便固定了语词的意义,而德里达则认为能指的意义在无穷的游戏变化中从来就是不确定的。[28]他说:“意义的意义是能指对所指的无限的暗示和不确定的指定……它的力量在于一种纯粹的、无限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刻不息地赋予所指以意义。”德里达将这种意义的生成过程称为“撒播”(dissemination)。[29]另外德里达还认为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把自然与文化对应起来,其实也是一种二元论的形而上学。[30]
结构主义者主张人类的各种文化现象都可以归因于一种普遍的、永恒的底层结构,这样的结构适用于一切人类社会领域中。福柯对这种普适的结构主义抱着极端的怀疑态度,他反对这种僵硬的结构理论,提出了“知识考古学”理论。福柯前期的作品《疯颠与文明》(1961)、《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词与物》(1966)已经展现了他独特的知识考古学的魅力,最后在《知识考古学》(1969)一书中他对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进行了集中。
知识考古学研究的问题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各种科学知识话语得以产生的可能性条件,揭示支配特定历史时期各门科学话语的无意识的认知结构,“某一时代人们无法摆脱的思维结构”,用福柯的术语说就是“知识型”。[31]与一般的思想史研究不同,知识考古学取消了思想史中的主体的地位,在搁置了主体之后,直接审视说话者(主体)隐退之后留下的那一知识空间。在祛除主体这个意义上说,知识考古学具有结构主义的色彩。但福柯明确地划清与结构主义的界限。他说:知识考古学不是简单的把结构主义的方法移植到认识论的历史中,[32]它也不满足于历史地展示话语的共时性结构,[33]如同结构主义语言学和人类学那样。结构主义仍然维护连续性发展的历史观,而知识考古学恰恰热衷于发掘各门学科话语在发展中的种种非连续性、差异和断裂现象,“考古学只是力图认真对待这些差别;力图理清这些差别,确定它们怎样分配,怎样相互包容,相互依附和相互隶属,它们属于怎样的不同的种类,简言之,就是要描述这些差别,并在它们之间建立它们的差别的系统。”[34]通过对差异的话语现象的审查和研究,福柯勘定了自十六世纪以来西方人文发展中的几次知识型的断裂。[35]可见,结构主义的历史观是线性的、连续的,而福柯反对包括黑格尔、马克思和结构主义在内的所有的线性观。
罗兰。巴尔特是一位横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后现代思想家。巴尔特早期追随索绪尔,力图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方法运用到一切文化现象的批评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遍的符号学。他在《符号学原理》一书中,就把语言学的概念和原理扩展到符号学的分析中。[36]在《写作的零度》和《神话学》中,巴尔特出色地发挥了索绪尔的语言的任意性理论,指出生活世界本质上就是一个符号化的世界,人类用来交流和沟通的一切符号都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任意的文化约定。由此他得出了一个颠覆性的结论:既然人类社会文化现象都是任意的符号现象,那么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一切文化和文明都是一种意识形态。[37]巴尔特很快随着法国思想界在1968年之后的转型,走向了后结构主义。自1970年出版《s/z》以来,他的后结构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这个时期他的理论重点转向文本的问题,提出了“可读的文本”和“可写的文本”的两种写作方式的区分。前者是传统意义上的文本,它强调作品的意义唯一赋予者是作者,读者只有接受作者的单方意义宣告,而后者的概念是解放读者,驱逐作者的权威地位,从而导致“作者之死”。所以巴尔特说:“读者之生必须以作者之死为代价。”[38]在后期的著作《文之悦》(1973)中,巴尔特倡导阅读文本的愉悦在于赋予读者以最大的自由来阅读文本,从而彻底解放了结构主义语言学中所指对能指的束缚,摧毁了符号和语言的意识形态的特性。[39]
通过以上介绍的几位后结构主义者(无论他们是否承认这个标签)的学说,可以看出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法国思想界通过批判结构主义,最终结出了后结构主义这个迷人的思想果实。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过渡的原因当然是多样的,但最重要的一条也许就是法国1968年的五月事件。1968年波及整个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革命,使得西方学术界开始彻底地反思西方人文的合法性。法国思想界在经过二战之后的现象学、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洗礼后,认识到传统学说和学科建制的意识形态性,最终以更加激进的理论取代以往的学说。[40]
后结构主义虽然是对结构主义的超越,是对结构主义自身一些矛盾的克服,所以尽管后结构主义大肆批判了结构主义,但没有结构主义就不会产生后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实际上已经预示了后结构主义的来临,诸如主体之死、语言学的转向等等观点,都是对结构主义稍加推演就可能得出的结论。后结构主义和结构主义应该被列在同一条哲学知识谱系之中。因此《牛津哲学词典》的作者simon blackburn明确地把后结构主义当作后现代主义的一种。[41]
美国后现代专家凯尔纳和贝斯特认为:后结构主义构成了后现代主义最重要的智识上的来源。可以说后现代主义就是追随后结构主义,在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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