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怎么办?_行政诉讼常识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一审的判决期限是多少?_行政诉讼常识 → 上诉案件必须开庭吗?_行政诉讼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