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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因旷工挨批 为报复纵火烧单位百万财产_危害公共安全罪资

    据金陵晚报报道,南京一名16岁的打工少年因旷工没拿到工资,竟一把火将单位价值百万元的财物烧了个精光。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放火罪被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杨某是溧水县和凤镇人,初中没毕业就进了高淳县一家包吃包住的服装厂做机修工。今年9月初,单位放两天假,杨某趁机到南京做了个小手术,并向单位又请了半天假。

    假期结束后,杨某觉得工作太辛苦,就索性整天呆在宿舍睡大觉,免费享受工厂的吃、住待遇。一天凌晨,杨某将宿舍的灯打开玩,不料被巡逻的厂领导逮了个正着,对他进行了简单的批评。当天上午,杨某从工厂不辞而别,将行李搬到工厂附近的村庄,租了间民房住了下来。

    9月15日是单位发工资的日子,而杨某因为旷工没拿到工资。他越想越气,决定烧了工厂的小轿车。他先去市场买来了工具。15日、16日,杨某连续两天在深夜时分到工厂外围观察厂内的巡逻时间和规律。

    17日夜里12时左右,他带着弹簧刀和打火机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厂内。他从裁剪车间拿了衣服连在一起,又将棉衣抱到停在车间外的轿车旁,并在衣服上倒上污油。将棉衣点燃后,杨某翻墙而出。

    尽管大火最终被扑灭了,但仍有数千件成品服装、一辆轿车、两台空调等物被烧毁,损失百万余元。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经过几天的排查,最终靠杨某遗留在围墙外板凳上的脚印锁定了真凶。

中新网·徐红霞 黄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