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冒充公安部处长和新华社记者招摇撞骗被判刑_妨碍社会管理秩序
肖某等3人冒充公安部处长和新华社记者,以能够拉工程为名行骗。昨天,朝阳法院对肖某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犯罪所得。
今年11月至今年3月间,肖某得知王某想接手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下水道工程。为此,肖某与杨某、马某谎称杨某是公安部处长,而马某则是新华社记者,可以找领导协商,解决下水道工程问题,以此骗取王某5.9万元。
法院认为,3人冒充公安人员及记者身份行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惩处。故此,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4年、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马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11月至今年3月间,肖某得知王某想接手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下水道工程。为此,肖某与杨某、马某谎称杨某是公安部处长,而马某则是新华社记者,可以找领导协商,解决下水道工程问题,以此骗取王某5.9万元。
法院认为,3人冒充公安人员及记者身份行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惩处。故此,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4年、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马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