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起严重滥用司法权力案责任人至今未追究_渎职罪资讯
因向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匿名举报的人被非法羁押达279天;因鉴定举报信笔迹不是举报人所为而被怀疑作“伪证”的法院法医技术室负责人也先后被非法羁押达252天。虽然错案最终得到纠正,但滥用司法权力从而造成错案的责任人至今未得到任何查处和追究,有的反而得到提拔重用,还有的从办案中受益。
1997年6月8日,曾在陕西咸阳秦都区法院工作过的季志勇,打印了一份匿名举报材料,集中反映了秦都区法院原院长等人的问题。在另一份反映信中还涉及到秦都区区委原主要领导。为此,秦都区委召开了有检察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及政法委书记参加的“三长专题会议”。会上曾有人明确提出向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反映问题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然而,9月18日,秦都区检察院对反映人季志勇以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10月22日季被刑拘,11月8日又被逮捕,1998年12月4日宣布不起诉。今年10月30日,秦都区检察院对季志勇诬告陷害一案,“以案件来源和犯罪事实不清”做了撤案处理,今年12月给季志勇赔偿经济损失13804元。
1997年6月19日,即在季志勇匿名举报11天后,咸阳市中级法院法医技术室主任唐利民受熟人私下委托,对季志勇诬告陷害一案笔迹进行鉴定,他认为不是季志勇所为。后经省高级法院鉴定为季志勇所为。结果却被秦都区检察院认定为,鉴定人唐利民擅自将检材中重点部位刮擦,所作鉴定为故意虚假鉴定。1997年11月17日,唐利民以涉嫌作伪证被刑拘;同年12月4日被逮捕。1999年10月22日,秦都区检察院认定唐利民涉嫌伪证罪“证据不足,主观犯意不清,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属于侵权”,决定给唐利民赔偿经济损失7418.88元。
现年67岁的唐利民反映,秦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采取刑讯逼供手段,硬是让他在他们写好的审讯笔录上签了字。至今他手上伤疤还清晰可见,右手的拇指和小指已留下疾患。
曾参与处理此案赔偿问题的秦都区检察院一位干部说,这起典型的滥用司法权力案之所以错上加错,冤上加冤,“领导交办”等法外因素不可低估。
然而,这两起因滥用司法权力而造成的错案虽然分别纠正并得到赔偿,但有关责任人至今未得到任何查处和追究,有的反而得到提拔重用,还有的从办案中受益。
1997年6月8日,曾在陕西咸阳秦都区法院工作过的季志勇,打印了一份匿名举报材料,集中反映了秦都区法院原院长等人的问题。在另一份反映信中还涉及到秦都区区委原主要领导。为此,秦都区委召开了有检察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及政法委书记参加的“三长专题会议”。会上曾有人明确提出向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反映问题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然而,9月18日,秦都区检察院对反映人季志勇以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10月22日季被刑拘,11月8日又被逮捕,1998年12月4日宣布不起诉。今年10月30日,秦都区检察院对季志勇诬告陷害一案,“以案件来源和犯罪事实不清”做了撤案处理,今年12月给季志勇赔偿经济损失13804元。
1997年6月19日,即在季志勇匿名举报11天后,咸阳市中级法院法医技术室主任唐利民受熟人私下委托,对季志勇诬告陷害一案笔迹进行鉴定,他认为不是季志勇所为。后经省高级法院鉴定为季志勇所为。结果却被秦都区检察院认定为,鉴定人唐利民擅自将检材中重点部位刮擦,所作鉴定为故意虚假鉴定。1997年11月17日,唐利民以涉嫌作伪证被刑拘;同年12月4日被逮捕。1999年10月22日,秦都区检察院认定唐利民涉嫌伪证罪“证据不足,主观犯意不清,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属于侵权”,决定给唐利民赔偿经济损失7418.88元。
现年67岁的唐利民反映,秦都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采取刑讯逼供手段,硬是让他在他们写好的审讯笔录上签了字。至今他手上伤疤还清晰可见,右手的拇指和小指已留下疾患。
曾参与处理此案赔偿问题的秦都区检察院一位干部说,这起典型的滥用司法权力案之所以错上加错,冤上加冤,“领导交办”等法外因素不可低估。
然而,这两起因滥用司法权力而造成的错案虽然分别纠正并得到赔偿,但有关责任人至今未得到任何查处和追究,有的反而得到提拔重用,还有的从办案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