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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教案官司一审宣判 教师归还要求被驳回_著作权资讯

    10月24日,全国首例教案官司在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审结,法庭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高某要求被告南岸区四公里小学归还44本,或赔偿损失8800元的诉讼请求。

  高某从1990年1月起在南岸区四公里小学任教,每学期根据学校安排编写教案。高某从1990年到今年,共交给学校教案48本,学校共退还4本。为此,高某要求学校归还她的44本,或赔偿损失8800元,其中劳动报酬7040元、精神损失1760元。

  南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空白教案本是由学校所发,所有权属于学校。而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教案不属“作品”范畴,高某将教案记载于教案本上是工作要求,编写教案属工作行为,因此学校享有占有、处置的权利。另外,高某与学校之间对学校收教案本是否返还本人无明确约定。同时,关于记录有教案内容的本所有权的归属,我国法律及行政主管部门都没有相应规定。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据悉,高某对此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