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主页 > 实用文摘 > 教育文摘_18 > > 详细内容

南山纪要:我们为什么要谈环境—生态?_生命环境论文

1999年10月下旬,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协办的“生态与文学”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召开,来自中国以及美、法、澳、韩等国的作家和学者张炜、李锐、苏童、叶兆言、格非、乌热尔图、方方、迟子建、蒋韵、黄灿然、蒋子丹等三十多人与会。25日晚,在三亚市南山生态文化苑,参加这次会议的部分学者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就环境—生态问题又进行了进一步座谈。参加这次座谈的有黄平(《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李陀(《当代大众文化批评丛书》主编)、陈燕谷(中国社会院文学所副研究员)、戴锦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晓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思和(复旦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帆(福建省社科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王鸿生(河南省文学院研究员)、耿占春(海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等。韩少功作为会议东道主也出席了座谈。参加研讨会的部分其他人员及外国同行列席了座谈。现在呈现出来的,是根据参与座谈的人的发言和相近思路整理出的一个提纲,以期作为继续思考和广泛征求批评的基础。 
    
    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个技术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全球范围的环境—生态一直在恶化,水资源短缺,荒漠化扩展,温室效应,有害气体排放量急增,臭氧层被破坏,多样性减少,等等,都不仅危及到人类的物质生存,而且加剧了全球和地区范围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族群的冲突乃至危机。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均物质资源相对缺乏(在全球排名160位以后)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与全球化的经济体系“接轨”的步伐的加快,资源与开发的矛盾、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迅速激烈化和外显化。近年来,黄河断流,长江泛洪,淮河变黑,西北等地的快速荒漠化,华东、华南等地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等,危害着很多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剥夺着他们的生存权利;许多城市的垃圾公害和食品污染也正在对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构成威胁。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有30% 的水资源遭到污染,3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上千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75%,这意味着环境—生态代价几乎将抵销掉经济增长的绝大部分。从整体上说,淡水缺乏,水质与大气污染,土质退化,耕地减少,水土流失,酸雨增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个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也只有在经济增长起来以后,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才能有更多的财力投入。 
    需要对此提出的质疑是:从过去几十年的情况来看,全世界并不缺乏对环境—生态进行必要的和基本的保护的科学技术,全世界的资金也足以用来解决诸如水质的大面积污染和大气的工业污染这样的问题,但环境—生态恶化还是在一步步加剧。这说明,环境—生态破坏后面隐藏着更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原因,环境—生态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 
    现在,全世界很多地方的水资源都严重缺乏,但即使是在这些严重缺水的地区,仍然不时掀起大兴土木的热潮。高级宾馆高档写字楼层出不穷,而一个三星级宾馆的标准间的设计供水,居然是每天一吨。很明显,只是笼统地说缺水,不是毫无意义吗?不足世界人口5%的美国,每年需消耗全世界年开发能源的34%,人口不到20%的发达国家每年需消耗全球能源的80%,但与此同时,美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至今仍然拒绝在全球保护大气的国际协议上签字。那么,笼统地说大气污染需要治理有什么意义?究竟是所有的人都缺水、都在污染大气,还是一部分人缺水、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是哪一部分人缺水、哪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缺水、大气污染这类问题,仅仅是个科技问题,或者,仅仅靠科技进步就能解决吗? 
    从性质上说,环境—生态问题涉及到对自然资源如何占有、如何利用和如何分配的问题,而这种占有、利用和分配,总是在特定的社会体系、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下发生和展开的。对这些社会领域和社会过程的关注、反思、批评,是人文—社会学者、作家—艺术家与公共知识分子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 
    
    环境—生态和发展的问题,常常被构造成二元对立和两难的困境:似乎要发展,就要破坏环境—生态;要保护环境—生态,就只能牺牲发展、忍受贫穷。这种发展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流行话语正在很多人那里内化成某种“常识”或“共识”,阻碍着人们对发展与环境—生态问题做任何严肃而富有积极意义的探讨。 
    关注环境—生态问题,并不是要追捧极端的环境—生态主义神话,不是要建立凡生命(甚至包括病毒)和凡自然之物(包括洪水)都必须崇拜和保护的现代泛神论,也并不否定工业文明、农业文明以及更早期的其他文明形式长期以来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的紧张关系,并不否认人们追求日益舒适的物质生活的合理性。但是,人与自然的相对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相对平衡,不也是“舒适”的应有之意吗?而且,这种相对和谐与相对平衡,在上屡见不鲜,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相对成功的范例。今天,无论是在海南,在云南,还是在山西,在江西,我们都可以看到某些局部地区有很多发展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从而增进了当地人民福祉的生动事例。各种文明形式与自然的冲突如果说曾经已经发生,丝毫也不能说明如今坐视环境—生态的恶化具有正当性和必然性。而在“发展”与“环境—生态”两者之间建立非此即彼的两难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对掠夺性破坏性开发的辩护。 
    大规模、高速度的环境—生态恶化趋势,并不是上的常态,而是近一、两个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出现的现象,是全球性发展主义思潮和体制性开发带来的恶果。在这里,“发展主义”与“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发展”,指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生活在各地的人们的正当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和开放的目标。而所谓“发展主义”(严格地说,应该是“开发主义”)指的是一种源起于西欧北美特定的制度环境、并在六十年代之后逐步扩张成为一种为国际组织所鼓吹、为后发社会所遵奉的现代性话语和意识形态。它通过对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等等的许诺,对广大的“第三世界”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包括贫富悬殊拉大、环境—生态恶化,等等。冷战结束以后,发展主义更是演变为一种全球化的潮流。这种潮流将“发展”简单地还原为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又简单地等同于gdp或人均收入的提高。在向所有的人许诺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发展主义再生产着一种不均衡的经济格局和不合理交换—分配体系,同时也严重地破坏着资源日益减少的环境,损耗着已经变得十分脆弱的生态。 
    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忽视环境—生态问题,常常把环境的代价、健康的代价等等排除在企业内部的成本—效益分析之外;同时也忽视人文协调和社会整合问题,使社会的伦理、信任、安全、亲情、团结、互助等社会得以维系和延续的基础日益崩溃。发展主义的话语是一种唯物质主义,唯增长主义,甚至是唯gdp主义。 
    这种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存在着很多盲区,比如其关于增长的统计就常遮掩着人类生存的真相:大量砍伐森林以满足木材业和市场的需求,如生产木质家具、纸浆、一次性木筷等,这一类生产拉高了gdp,但这些生产过程对环境的破坏(如制浆过程对河流的污染、林木减少既导致了水土流失又降低了空气质量等),却没有从gdp总值中扣除;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保护健康人们又不得不购买矿泉水(富人或中产阶级甚至需要乘飞机去其他地方度假以呼吸新鲜空气),而对矿泉水的购买和度假的消费等更增加了gdp:一次破坏竟成为gdp的两次增值,“美好生活”就是这样被再生产出来的! 
    国民生产总值(gnp)或本地生产总值(gdp)、人均收入等是对社会总体收益进行估量的一些必要概念,但这一类统计如果成为唯一的社会进步的指标,巨大的环境—生态代价和社会—伦理代价便会被掩蔽起来。而且,这种统计往往并不反映出增长或开发的主要获利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主要代价承担者有多少人、是什么人。这种以货币来衡量价值的方法也总是将未纳入货币流通过程的劳动(如家务劳动、志愿服务、亲友互助及自给自足的农业劳动等)和其它代价(环境—生态破坏,以及健康损害、安全损害、尊严损害、信赖损害,等等)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因此常常掩盖了增长之下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公正和不合理。 
    增长至上和财富至上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与欧洲启蒙时期的人类中心主义、唯主义和决定论存在着思想上的渊源关系,也是二战以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又一轮全球性扩张的产物。在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展主义蓝图之下,少数国家或地区(如日本及亚洲“四小虎”)由于战后种种复杂的政治—军事—经济—技术—文化的综合因素而实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这被描述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楷模和道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战后接受发展主义模式和相关的制度—技术安排的多数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如发展主义所许诺的那样发展起来,或者在增长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社会—和环境—生态代价,有些甚至日益陷入了经济的困境和社会的危机。 
    联合国开发与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显示,大约四十个国家的经济比十年前更糟了,非洲、南亚、拉丁美洲乃至昨日的超级大国俄罗斯,都面临着深重的危机。即便排除冷战时期的性援助等因素不计,“四小虎”的成功与四十个国家的不成功,也充分显示出全球发展主义浪潮中的不均衡性和排他性。事实上,发展主义不是一种包容性强而是排除性强的丛林竞争游戏,正如它不能解决贫富差异问题而只能带来更大的贫富悬殊一样,它也没有解决环境—生态问题而是带来了更大范围和程度的更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这是由它本身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它内在的“赢者通吃”的逻辑决定的。 
    发展主义所到之处,是更多的自然物变成了发展主义体制和话语下的“资源”,而一旦具有了这种“资源”的价值,这些自然物就在被迅速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本土的或全球的资本—技术的依附关系,越来越集中到了各种权势集团和资本集团的手中。在权力垄断和资本扩张的体系之下,这些集团总是用这些“资源”去满足自己或少部分人的利益需要,而让大部分人去承担资源耗竭和环境破坏的灾难性后果。 
    这一过程通常是在满足自然欲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名义下进行的。问题是:如今人们层出不穷的欲望并不是原生和自然的,而是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资本扩展逻辑下,由跨国性的生产与销售商团和传媒与广告公司联姻精心建构和再生产出来的,其完全不同于其它生命种群万代不变的自然欲望,也不同于在环境—生态相对和谐的情境下人们对物质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例如一家一辆汽车,一人多件貂皮大衣或多件羊绒毛衣,每周打打高尔夫球,每年到避暑圣地度假,等等,显然是当代消费文化引导和谋划的产物,与人的所谓自然属性(即使有的话)并无直接关系。这种非自然的消费欲望正在大大加剧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事情往往是,为了满足少部分人的这类欲望,多数人的饮水、呼吸、衣、食、住、行等基本而正常的需要反而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也是忽视乃至取消人们更多非物质性欲望(情感的、尊严的、安全的、审美的,等等)的直接原因之一。在这里,发展主义恰恰是以少数人“高级”(奢侈)的欲望去压抑多数人“低级”(基本)的欲望,它不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人类多维度多层面的“幸福”只剩下对物质的占有和对商品的消费,从而对人类的欲望构成了严重的扭曲和践踏。 
    全球性环境—生态恶化是伴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发生的。据联合国开发与署《1999年人类发展报告》的统计,全世界最富裕的国家和最贫穷的国家的人口的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间的差距,已从1960年的30比1扩大到1990年的60比1,又扩大到1995年的74比1。 
    需要指出的是:特定的“贫困”概念,是在发展主义的语境中才出现的,并且在这样的语境下也才有意义。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各种形式的社会和生活结构被打破,许多地区的人都先后被卷入了片面追求利润的“增长”和盲目追求集中的“规模”的进程:土地被征用,家园被破坏,环境被污染,人口外出漂流,战争和动乱也比以前有增无减,很多人变得一无所有,从而真正沦入了赤贫。 
    人们在阐述环境—生态问题时常用“人类”、“发展”、“现代化”这一类过于抽象的词语,而它们常常遮蔽着现实中的差异:是什么人在“发展”和“现代化”?什么人被排斥在“发展”和“现代化”之外?是哪一些“人类”在受害于环境—生态恶化而哪一些“人类”在环境—生态恶化的过程中大获其利?……显然,对发展主义的反思和清理,必须以反思和清理各种普遍主义的话语为方法论前提,至少须防止以习语代替思维、以话语代替事实的反实践态度。 
    
    发展主义在中国 
    
    世界总人口的1/4在中国,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中国成功解决发展与环境—生态的矛盾,对全世界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针对民族积弱甚深情形的一种政治选择。但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等于赚钱是硬道理,更不等于破坏环境或毁灭生态是硬道理。现在,“中国特色”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口头禅,而真正的中国特色,首先是人口众多、资源短缺,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足。这就使中国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西欧或美国早期的发展模式为“现代化”的样板和“赶超”目标。欧美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其早期大规模地掠夺资源破坏生态,同时伴随着对外殖民、贩奴和侵略的殖民主义扩张和帝国主义掠夺基础上的,本土的人口—资源矛盾因为大量向外移民而得到缓解,域外的资源因为其殖民主义的政治—军事霸权和强国的经济—文化霸权而得到控制和支配,核心国家(占全球人口15%)和边缘国家(占全球人口85%)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依附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确立。在经济发展顺利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可以得到缓和;在经济发展出现萧条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则得到强化和加剧,并引发各种危机,包括战争。这种“以外疏内”、“以外养内”以及“以外安内”的现代化过程,是他们利用了特殊的条件的特定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不可能重复和照搬的。 
    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经验,都值得中国学习和汲收,但中国不仅在国情方面大大不同于欧美,所面临的时代与上两个世纪也不可同日而语。西方各国不仅已经拥有先发的优势,而且已占有在金融、电子等高技术和无污染产业里的优势,而与众多在发展主义模式下正在被“郊区化”和“边缘化”的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被迫廉价出卖资源,在被迫从事高消耗和高污染的产业。发达国家可以不砍本土的森林而用域外的木材,不采本土的石油而用域外的石油,包括用取自发展中国家的丰厚利润来缓解本土的各种矛盾,来维持本土的相对良好的环境—生态。但是,在既有的全球体系和世界格局下,中国已不能通过向外移民的方式来缓解本土的人口—资源张力,相反,只有极少数精英正在被强国有选择地吸纳;中国也不可能向外转移环境—生态代价,相反,中国正在接受“夕阳产业”的进入和转移,正在为此牺牲自己的森林、草原、河流、土地,而且发达国家的垃圾还通过不法商家一次次运往中国。 
    因此,中国只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坚持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路,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发展之路。这既是对世界文明多元化发展的贡献,也是对欧美现代文明所蕴含的创造性精神的最好的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八十年代以来,以恢复和建构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并被国家确定为发展的战略;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权势和利益集团采取了忽视乃至取消社会公正、忽视乃至取消保护环境—生态的开发方案,甚至与某些跨国资本势力的掠夺性开发联手,从而导致了种种反社会和反生态的恶果。姑且不说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例证,即便在人迹罕至的高原和草原地带,由于某些大资本集团开发触须和国际市场收购网络的渗入,由于某些管理机构的腐败性纵容和配合,老鹰、狐狸、羚羊等急剧减少,加上过度放牧、特别是以破坏草原植被为代价的山羊的过度放养,一方面使羊绒和皮毛的超额利润流向了少数新富集团,另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链,导致了鼠祸猖獗和植被毁坏等极为严重的环境—生态灾难。而这一类正在危及广大民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开发活动,居然常常被描述为“改革”的政绩和“搞活”的图景。 
    这些现象常常被有些人以“阶段论”给予辩护。“阶段论”认为现在的环境破坏只不过是阶段性的,中国也可以像发达国家那样“先污染后治理”。诚然,任何人都能理解,人类的经验和知识的局限,通常会造成破坏与治理之间的时间差。但“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一项通则,更不是发达国家的普遍事实,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破坏根本没有得到过治理,只不过是将破坏的后果转嫁给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将一批批高污染产业逐步转移到了不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很多环境—生态的破坏是无法在事后得到治理的,比如物种的灭绝就是一次性事件,另外很多环境—生态破坏则需要漫长的时光和巨大的投入才有可能相对缓解,比如土地的严重荒漠化就须穷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努力才可能予以缓解。更重要的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增长是为人的生存服务而不是人的生存为增长服务。当掠夺式的开发已经危及到人的呼吸、饮水和生命健康的时候,当洪水、干旱、毒气等等已经使很多人含恨而亡的时候,当我们“豁出生存搞发展”的时候,“后治理”还有什么意义?当这种“后治理”是由某些在破坏中获利而根本不承担任何代价的人来宣扬的时候,它还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主张吗? 
    “代价论”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辩护。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生态破坏是人类为增长必须支付的代价,不值得大惊小怪。这说法在一般意义上同样能够让人理解,没有人会天真到以为可以白得好处而从不付代价的程度,何况中国长时间来的积弱状态更决定了代价——包括环境—生态代价——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代价论”的滥用,常常有利于维护一切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社会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