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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英语江苏省考试说明解读_高考英语

    一、今年《考试说明》的特点
    1.变化
    (1)命题依据的变化:参照部今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今年《考试说明》以及《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要求》命题。
    (2)考试内容及要求的变化:
    ①增加了词汇总量。今年《考试说明》中要求考生掌握2500个左右的英语词汇与相关词组,而今年《考试说明》则要求掌握约3500个英语单词和400~500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词汇量增加的幅度比较大。
    ②新增任务型阅读,要求考生根据阅读文章提供的用恰当的词语完成与短文相关的图表,并有一定字数的限制。阅读要求考生读懂简易的英学作品、科普文章、公告、说明、广告以及书、报、杂志中关于一般性话题的简短文章并回答相关问题。
    ③书面表达字数要求由今年的120字左右增加到150字。
    (3)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的变化:
    ①满分由150分变为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听力题的分值由原来的30分下降为20分;完形填空的分值由原来的30分下降为20分;阅读理解的题量由原来的20题改为15题,计分由原来的40分下降为30分;将原有的“对话填空”题改为“任务型阅读”题,分值不变。
    2.内容解读
    (1)词汇总量增加,要求和《课标》基本相同。这就要求考生善于归纳教材中的常用和常考词汇的基本用法,尤其是高频动词的使用和搭配;通过词语在新语境中的复现掌握其用法,并学会活用;重视构词法的和掌握的记背方法,并进行有效训练。
    (2) 任务型阅读题比一般阅读题难度要大些,因为此类题目不仅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语篇理解能力,同时还必须具有获取有效信息、把握文章整体结构的能力。而且在填写过程生还必须具备较扎实的句法和词法知识,因为所填写的单词不仅要达意,还必须在词性和词形上与上下文的句子结构保持一致或匹配。尽管任务型阅读属于主观类题型,但毕竟是阅读的一个部分,因此对语篇的理解仍然是解题的关键。
    (3)语言运用(阅读)要求变化,文体新增了简易的英语文学作品及科普文章,考查要求新增“能回答相关问题”,这要求考生在复习中对简易的英语文学作品及科普文章加强训练。
    (4) 书面表达题从原来的120字增加至150字。分值尽管未变。但是由于总分从原来的150分降至120分,书面表达题在整份试卷中的比重上升了。水平的提升不仅仅*训练,正确的解题方法和扎实的语言功底是取得高分的保障。作文训练中要明确:词汇是保证,语法是基础,句型是关键;训练中用好“启、承、转、合”的词语和句子。文章篇幅长了,对文章的层次感要求更高了,因此如何创设一个良好的开端,顺势承上启下,巧妙转折过渡和完美结束文章尤其重要。同时还要善于使用的习惯用语和短语,并多记背一些常用成语。写作过程中做到完整、连贯、多样,即:句子要完整,文章意思要连贯,使用句型要多样化。
    3.备考建议
    (1)复习教学要吃透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今年《全国考试大纲》以及《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的精神,关注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说明》的变化,夯实基础与提高能力并重。
    (2)加强对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说明》中列出的3500个单词及课本重点词组和短语的复习。
    试卷中写的内容共计35分,占整卷比重较今年有明显增加,提高了对写的能力的要求,应该引起重视。考生应加强英语写作训练,从词到句,从句到篇章,从语法到修辞,从输入到输出,从阅读、背诵到写作,从写作基本能力到不同体裁进行针对性训练。
    (3)提高阅读能力仍然是最后复习的主线。读的内容共计60分,占整卷的二分之一。阅读一些最新英文报刊扩大词汇量,并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读写训练,每天保证一定阅读量至关重要。
    (4)加强学生对新增题型的训练。任务型阅读图表的呈现方式多样,填写的单词来源及字数均有严格要求,要对考生在准确理解考试要求和答题规范性方面加强训练。解题步骤为:①认真阅读和理解原文;②明确图表结构和要求;③根据原文意思和图表要求确定词意;④注意所填单词在上下文中的词性和词形。
    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20分。
    2.试卷难易比例。
    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其中以中等题为主。
    3.试卷整体结构、题型、分值、时间分布等。
    题类 项目 题量 计分 答题参考时间(分钟) 选择题 第一部分 听力 20 20 20 第二部分 语言知识应用 单项填空 15 15 30 完形填空 20 20 第三部分 阅读理解 15 30 30 非选择题 第四部分 任务型阅读 10 10 15 第五部分 书面表达 1 25 25 总计 80+1 120 120
    三、今年江苏省普通方案
    高考模式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科目设置及内容
    1.统考科目
    语文、、外语三门。语文、数学考试含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学科必修与选修的内容。数学必做题考查必修和选修系列1内容,附加题主要考查选修系列2和系列4内容。外语为中学英语八级考试。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
    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必修科目测试考查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选修科目测试考查该科目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另外,凡需考查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均设计相对应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不同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选择答题。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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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考试安排及成绩处理
    1.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1)考试日程和时间
    语文:6月7日上午,150分钟。
    数学:6月8日上午,120分钟。
    外语:6月8日下午,120分钟。
    语文、数学设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外语考试包含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另行安排。
    (2)分值设定
    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日程和时间
    必修科目测试: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每年的4月8日全天和4月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选修科目测试:在高三下学期,每年6月9日,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一次。
    艺术、体育和技术科目的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2)计分办法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
    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
    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其中前5%(含5%)的考生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其中前20%-30%(含30%)的考生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3.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高校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
    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统一组织招生工作。招生高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和录取新生比例,逐步健全高校自主招生机制。
    2.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应根据国家和省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办法。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3.划线办法
    (1)招生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要求。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划线办法另定。
    (3)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4.志愿填报
    (1)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备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②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③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④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5.投档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另定。
    6.录取办法
    ①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②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可以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
    ③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④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试行注册入学。
    ⑤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