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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_异域风情

 

 苏格兰(:scotland,盖尔语:alba)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下属的王国之一,位于大不列颠岛北部,英格兰之北,以格子花纹,风笛,畜牧业与威士忌工业而闻名。虽然在外交、军事等事务上,苏格兰是受到位于伦敦西敏市的英国国会管辖,但是对于内部的立法、行政管理上,拥有非常高度的自治空间,也有发行专有的货币,是联合王国内规模仅次于英格兰的地区。

 行政区划

 今日的苏格兰行政区划,全境含周遭离岛共被分为32个统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y region),是根据1994年(苏格兰)地方政府法案,于1996年4月1日起开始使用。但是,有不少苏格兰人还是习惯原本分为33个区(region)的旧分法,苏格兰的“区”在性质上因为与英格兰及威尔斯的“郡”(county)性质接近,因此常常被误称为郡,“区”的底下还有第二级的次区划“次区”(district),这套分法是自1975年5月16日起启用。1996年的行政区重划除了在分区数量上有小小的不同外,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将原本的“区”“次区”两级制简化为一级制。

 在此之前,苏格兰的次区划的确称为郡(administrative county,行政郡,自1889年时启用),而在1889年之前,原本都是使用起源于中古时代的市(city),自治市(burgh,相当于英格兰的borough),与教区(parish)这类旧行政区划。

 主要城市

 苏格兰境内有六个指定市(designated city),依照人口规模大至小,依序为:

 * 格拉斯哥(glasgow):第一大港与第一大商业中心。

 * 爱丁堡(edinburgh):首府,是上的苏格兰王国首都与文化古都。

 * 亚伯丁(aberdeen):东北方滨北海海岸的大港,北海原油开采的基地,因此有“欧洲的石油首都”(oil capital of europe)之称。

 * 邓迪(dundee):东海岸的文化古城,建城超过800年,是苏格兰可以独立自成一个行政区的都市里面最小的一个。

 * 因弗內斯(inverness):号称是“英国最北方的都会区”。

 * 斯特灵(stirling):位于苏格兰正中位置的古老要塞城市,曾经是苏格兰王国的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