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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联谊案进入执行程序 首批申请人获得执行款_民事诉讼资讯

    9日下午,记者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交付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本报曾多次报道)执行款现场会上了解到,该案执行工作取得初步进展,首批执行款100万元按受案先后顺序已交付申请人。

    据了解,备受社会各界及股民关注的焦某某等459人诉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民事侵权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2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股民焦某某等12人实际损失21万余元,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3月9日、1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92起股民申请给付赔偿金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哈尔滨中院执行局办案人先后十几次赴大庆、北京、上海等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于今年4月6日起,先后扣划现金100万元、扣押汽车8台(价值有待评估)、查封房产一栋(价值有待评估)。

    根据已控制的现金少、申请执行人多且要款急,扣押的车辆、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的时间较长等实际情况,哈尔滨中院执行局决定,召开交付执行款现场会,向股民通报执行情况,公开案件进展过程,并按受案先后顺序依次将首批执行款100万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付某某等人。

  法制日报·郭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