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卖赝品拒不履行判决被强制执行_民事诉讼资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服务中心因卖赝品而被判决返还画款,该服务中心却拒不履行法律。近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划拨该服务中心案款人民币65万余元,使此案件顺利执结。
崔女士于1999年8月4日、1999年8月18日、1999年8月25日分三次向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支付价款59.7万元,购得黄胄、齐白石、黄宾虹、黎雄才、刘继卣、胡爽庵等著名画家的国画共计九幅,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书面承诺如果崔女士购得的国画是赝品同意退还全部价款。崔女士购得国画后经嘉德艺术品拍卖公司、黄胄艺术馆及翰海艺术品拍卖公司进行鉴定,发现这些画全是赝品,要求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退还这些画的画款但被拒绝。崔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退还全部购画款。
今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崔女士返还九幅国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服务中心返还崔女士购画款59.7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判决生效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服务中心未主动履行判决,崔女士向朝阳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要求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履行义务,但其以判决不公正在申诉为由拒不履行判决。按照法律规定申诉不影响执行,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但其仍不付款。朝阳法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使本案顺利执结。
中国法院网·胡克莉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