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受理?_行政诉讼常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对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_行政诉讼常识 → 诉讼期间,应当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吗?_行政诉讼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