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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_行政诉讼常识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