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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骗税百万元 依法追缴受重罚_财税典型案例

 近日,深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分局查处一宗骗税大案,依法追 缴某食品进出口公司所骗出口退税款147万元,并处罚款1倍的处罚,返税、罚款合计294万元。

 据查,该食品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11月取得某塑料五金制品 厂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8份,销售额1636万元,税额278万元,价税合计1914万元。1998年1月、2月、7月,该公司持上述发票向深圳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报出口退税,退得税款147万元。

 去年3月-4月,深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该公司取得上述增值 税专用发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广西国税局稽查局协助调查、函告、证实上述发票均属虚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虚开发票不予办理退税。对此,深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分局依法进行了追缴,并对该公司的骗税行为处以所骗税款1倍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