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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包治”红斑狼疮患者毁容要求赔偿18万余元_医疗纠纷资讯

 因北京市中都中医院不仅未能将自己面部的疾患治愈,反而造成脸部化脓变黑,陈女士日前将中都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8万余元。

 陈女士在诉状中称,今年3月,她在《中国剪报》上看到中都中医院关于“已成功治愈12000例类似红斑狼疮类的病患者”的,便电话咨询该院主任公某,公某在了解陈女士的病情后,夸下海口,说3个月就能治好。陈女士信以为真,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中都医院。公某随即开了药方,每天药价近200元。尽管药价很高,但陈女士为了治病以及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取药后一直坚持服用。一周后,陈女士的脸上开始裂开似的流水,疼痛无比,她立即与医生联系。医生表示此时属于排毒期,是正常现象,劝陈女士继续服用调整后的药方,医院负责给陈女士寄药。谁知此后陈女士脸上的病情越来越糟,不仅开始流水流脓,脸上慢慢结疤变黑,而且身上也开始出现症状,以致吃饭都难以下咽,只能喝稀粥,全身无力,起床、翻身都需要人帮助。在此期间,陈女士曾多次向院方求助,但都没有结果。

 陈女士认为自己为了治病已花去3万元,却以被骗告终,中都医院违反合同约定,给自己造成巨大伤害,故要求被告中都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和损失18万余元。

  中国法院网·江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