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今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_消费者权益资讯
1、彩电频出故障 依法调换新机
今年10月25日,消费者程某在原州区某电视经销公司花13600元钱购买了一台厦华ht—3281d彩电,使用到今年10月31日,电视出现杂音、无光、黑屏等故障,无法收看电视节目。程某找到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中心检查若电视机质量问题。经维修中心更换了线路板,拿回家使用到今年3月16日又出现黑屏、无图像现象,经再次维修,第二次更换了线路板。今年8月8日第三次出现同样的问题,送去维修后还是无法使用,给消费者一家带来无尽的烦恼。消费者在多次与经销商及售后服务中心交涉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协请求帮助。原州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确认该机维修三次的情况属实,依照《消法》及《三包规定》,责令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彩电。
2、“合同承诺”非儿戏 “一诺千金”退费用
今年2月22日,消费者马桂英、马桂珍投诉到银川市兴庆二区消协,称两人去年8月份在华夏美容美发院各交3000元做祛除雀斑美容服务,双方签定合同,经营者承诺如复发就退款。接受服务后不长时间,消费者脸上的雀斑又复发。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交涉,商家就是不履行“合同承诺”。消费者遂投诉到消协,经消协依法调解,商家最终履行合同承诺,给消费者分别退款,两位消费者满意而归。
3、经营者坑蒙拐骗 消费者加倍赔偿
今年8月6日,吴忠市利通区城镇消协接到消费者桂某的投诉,称其在吴忠市永昌装饰材料市场克俭装饰材料部购买1.46立方米樟子松原木材用于房屋装修。使用时测量实际数量只有1.1立方米。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装饰材料部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该装饰材料部经营者李清风在销售木材时使用两本木材材积表,经调查人员认真细致的对比,其中一本为假表,销售给消费者桂某的木材正是用此表测算的。查明真相后,利通区消协依据《消法》和《宁夏消保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为消费者补足木材数量,并给付购买木材价款(1259元)一倍的赔偿。同时,移交当地工商局行政处罚2000元。
4、拖拉机转向存在隐患 受害人家属获赔3万
今年元月14日,中宁县长滩乡村民李富国在中宁县远丰农机公司,以6060元价款购买一辆东方红200j型小四轮拖拉机。2月13日开车到其承包的田间作业时,由于拖拉机转向突然失灵翻入排水沟,当即造成车损人亡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富国的家人多次向经销商反映情况,但经销商均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富国的家人于5月13日投诉到中宁县消协。中宁县消协委托宁夏机动车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远丰农机公司未销售的7台东方红200j型拖拉机进行检验,经检验该批拖拉机转向机构装配质量不合格≮消协的调解下,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由中宁远丰农机公司,东方红200j型小四轮拖拉机代理商吴忠市燕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富国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老人及子女扶养费共计30000元,并退购机款6060元。
5、华汉针神不神 商家无效退款
家住中宁县大战场乡的6旬老人王继宗因多年来患有偏瘫、半身不遂等疾病,后看到一则“口袋里的医生-华汉针神”,能治百病的广告后,按照广告中的经营地址,来到中宁县城西街保健品药店,以680元价格购买了一部华汉针神治疗器。产品说明书上宣称华汉针神能够治疗高血压、偏瘫、半身不遂等疾病,但王继宗老人使用了快半个月,不见任何效果,便带上所购的华汉针神治疗仪器到该店要求退货,但该店以王继宗老人不会使用,发票、保修单丢失、经营者已换人等为由拒绝退货。王继宗老人被逼无奈到中宁县消协汀投诉,经营者收取若干折旧费后,才勉强给消费者退货。
6、“拍卖行”不诚信,消费者“麻烦多”
消费者闻先生花了13.4万元从拍卖行买了一辆轿车,但由于手续不全,闻先生每次开车上路总要挨罚,一年来却一直上不了路。于是闻先生便三番五次向拍卖行和银行索要该车的相关手续,但拍卖行和银行也拿不出该车所需的那些手续。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消费者向大武口区消协投诉,消协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才帮助消费者退掉了这辆“麻烦车”。
7、轻信商家宣传上当 投诉消协调解获赔
今年10月18日,消费者张女士到盐池县城某商场选购化妆品,商场营业员向其推荐“轩姿”牌化妆品,称该化妆品最适合张女士的皮肤特点。于是张女士购买了价值500元(含180元的护理治疗用品)的化妆品。并于当日用该化妆品在商场的美容院进行了皮肤护理。随即皮肤产生红肿现象,随之开始发痒、疼痛。张女士到商场美容院咨询,答复为皮肤护理会产生微小的不良反映,并非过敏现象。第三天,张女士又做了一次护理,又出现上述现象,并且更加严重。张女士到县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化妆品使用不当所致。张女士美容不成反受害,于是赶到商场要求退货并赔偿医疗费,但经营者态度强硬拒绝了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张女士只好求助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经盐池县消协依法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了医疗费。
8、防非药品抬价销售 群众举报行政处罚
今年4月22日,平罗县黄渠桥中心卫生院从石家庄同汇原药公司以每瓶104元的价格购进过氧乙酸2件(计20瓶),配制成0.5%的浓度后,以每瓶(500克)10元、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利用群众在非典期间的恐慌心理牟取暴利。今年5月2日经群众举报被平罗县工商局查获。平罗县工商局严肃查处了这起案件,依据《投机倒把处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平罗县黄渠桥中心卫生院处罚6000元。
9、开发商逾期交房 消费者获得赔偿
今年12月7日,消费者刘生海订购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清华苑13号别墅。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是今年元月30日。今年4月7日,该公司销售部通知刘生海前来领钥匙。消费者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该公司拒绝了消费者的正当要求,于是消费者投诉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该公司有关人员编造各种理由搪塞推卸责任。随着调查的深入,经营者自知理亏,主动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向消费者支付45000元的违约金作为承担逾期交房的全部责任。
10、集体投诉摩托车 消协调解终解决
今年5至8月间,中卫县部分消费者陆续在银川商都购买了35辆“恒胜”牌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后发动机、充电系统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个别摩托车在使用3个月内,甚至更换了2—3次发动机。银川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责成辖区消协妥善解决。兴庆二区消协立即通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并到区农机站了解情况。厂家代表来银后,经消协、农机站、厂家代表、经销商及消费者代表先后4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厂家免费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并延长保修期三个月。一起集体投诉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今年10月25日,消费者程某在原州区某电视经销公司花13600元钱购买了一台厦华ht—3281d彩电,使用到今年10月31日,电视出现杂音、无光、黑屏等故障,无法收看电视节目。程某找到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中心检查若电视机质量问题。经维修中心更换了线路板,拿回家使用到今年3月16日又出现黑屏、无图像现象,经再次维修,第二次更换了线路板。今年8月8日第三次出现同样的问题,送去维修后还是无法使用,给消费者一家带来无尽的烦恼。消费者在多次与经销商及售后服务中心交涉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协请求帮助。原州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确认该机维修三次的情况属实,依照《消法》及《三包规定》,责令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彩电。
2、“合同承诺”非儿戏 “一诺千金”退费用
今年2月22日,消费者马桂英、马桂珍投诉到银川市兴庆二区消协,称两人去年8月份在华夏美容美发院各交3000元做祛除雀斑美容服务,双方签定合同,经营者承诺如复发就退款。接受服务后不长时间,消费者脸上的雀斑又复发。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交涉,商家就是不履行“合同承诺”。消费者遂投诉到消协,经消协依法调解,商家最终履行合同承诺,给消费者分别退款,两位消费者满意而归。
3、经营者坑蒙拐骗 消费者加倍赔偿
今年8月6日,吴忠市利通区城镇消协接到消费者桂某的投诉,称其在吴忠市永昌装饰材料市场克俭装饰材料部购买1.46立方米樟子松原木材用于房屋装修。使用时测量实际数量只有1.1立方米。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装饰材料部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该装饰材料部经营者李清风在销售木材时使用两本木材材积表,经调查人员认真细致的对比,其中一本为假表,销售给消费者桂某的木材正是用此表测算的。查明真相后,利通区消协依据《消法》和《宁夏消保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为消费者补足木材数量,并给付购买木材价款(1259元)一倍的赔偿。同时,移交当地工商局行政处罚2000元。
4、拖拉机转向存在隐患 受害人家属获赔3万
今年元月14日,中宁县长滩乡村民李富国在中宁县远丰农机公司,以6060元价款购买一辆东方红200j型小四轮拖拉机。2月13日开车到其承包的田间作业时,由于拖拉机转向突然失灵翻入排水沟,当即造成车损人亡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富国的家人多次向经销商反映情况,但经销商均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李富国的家人于5月13日投诉到中宁县消协。中宁县消协委托宁夏机动车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远丰农机公司未销售的7台东方红200j型拖拉机进行检验,经检验该批拖拉机转向机构装配质量不合格≮消协的调解下,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由中宁远丰农机公司,东方红200j型小四轮拖拉机代理商吴忠市燕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富国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老人及子女扶养费共计30000元,并退购机款6060元。
5、华汉针神不神 商家无效退款
家住中宁县大战场乡的6旬老人王继宗因多年来患有偏瘫、半身不遂等疾病,后看到一则“口袋里的医生-华汉针神”,能治百病的广告后,按照广告中的经营地址,来到中宁县城西街保健品药店,以680元价格购买了一部华汉针神治疗器。产品说明书上宣称华汉针神能够治疗高血压、偏瘫、半身不遂等疾病,但王继宗老人使用了快半个月,不见任何效果,便带上所购的华汉针神治疗仪器到该店要求退货,但该店以王继宗老人不会使用,发票、保修单丢失、经营者已换人等为由拒绝退货。王继宗老人被逼无奈到中宁县消协汀投诉,经营者收取若干折旧费后,才勉强给消费者退货。
6、“拍卖行”不诚信,消费者“麻烦多”
消费者闻先生花了13.4万元从拍卖行买了一辆轿车,但由于手续不全,闻先生每次开车上路总要挨罚,一年来却一直上不了路。于是闻先生便三番五次向拍卖行和银行索要该车的相关手续,但拍卖行和银行也拿不出该车所需的那些手续。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消费者向大武口区消协投诉,消协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才帮助消费者退掉了这辆“麻烦车”。
7、轻信商家宣传上当 投诉消协调解获赔
今年10月18日,消费者张女士到盐池县城某商场选购化妆品,商场营业员向其推荐“轩姿”牌化妆品,称该化妆品最适合张女士的皮肤特点。于是张女士购买了价值500元(含180元的护理治疗用品)的化妆品。并于当日用该化妆品在商场的美容院进行了皮肤护理。随即皮肤产生红肿现象,随之开始发痒、疼痛。张女士到商场美容院咨询,答复为皮肤护理会产生微小的不良反映,并非过敏现象。第三天,张女士又做了一次护理,又出现上述现象,并且更加严重。张女士到县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化妆品使用不当所致。张女士美容不成反受害,于是赶到商场要求退货并赔偿医疗费,但经营者态度强硬拒绝了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张女士只好求助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经盐池县消协依法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了医疗费。
8、防非药品抬价销售 群众举报行政处罚
今年4月22日,平罗县黄渠桥中心卫生院从石家庄同汇原药公司以每瓶104元的价格购进过氧乙酸2件(计20瓶),配制成0.5%的浓度后,以每瓶(500克)10元、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利用群众在非典期间的恐慌心理牟取暴利。今年5月2日经群众举报被平罗县工商局查获。平罗县工商局严肃查处了这起案件,依据《投机倒把处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平罗县黄渠桥中心卫生院处罚6000元。
9、开发商逾期交房 消费者获得赔偿
今年12月7日,消费者刘生海订购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清华苑13号别墅。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是今年元月30日。今年4月7日,该公司销售部通知刘生海前来领钥匙。消费者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该公司拒绝了消费者的正当要求,于是消费者投诉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该公司有关人员编造各种理由搪塞推卸责任。随着调查的深入,经营者自知理亏,主动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向消费者支付45000元的违约金作为承担逾期交房的全部责任。
10、集体投诉摩托车 消协调解终解决
今年5至8月间,中卫县部分消费者陆续在银川商都购买了35辆“恒胜”牌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后发动机、充电系统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个别摩托车在使用3个月内,甚至更换了2—3次发动机。银川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责成辖区消协妥善解决。兴庆二区消协立即通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并到区农机站了解情况。厂家代表来银后,经消协、农机站、厂家代表、经销商及消费者代表先后4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厂家免费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并延长保修期三个月。一起集体投诉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