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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酒厂争“黄果树”品牌_商标权资讯

  贵州镇宁黄果树窖酒厂诉镇宁自治县工商局核准另一酒业公司注册登记侵权一案,经过多方努力,就在开庭前一天调解成功。
  
  原告在诉状中称:黄果树窖酒厂是一家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就建厂的国有老企业,其企业名称“黄果树”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而被告镇宁自治县工商局却在1998年核准登记注册了“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酒业实业有限公司”,其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等方面与原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被告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专用权,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撤销核准登记注册的“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酒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将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酒业实业有限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并定于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就在1月5日,贵州省工商局根据第三人的申请,将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酒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大瀑布酒业有限公司”。鉴于此,1月6日上午,原告方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