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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年增著名商标62件_商标权资讯

  停止5年的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去年重新启动。据统计,去年海南工商局共认定“椰树”、“椰岛”、“海航”等62件商标为省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将有资格参加全国驰名商标评选,并可享受更大范围内的保护和扶持。
  
  据了解,1997年海南首次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并认定了“椰树”、“椰风”等39件商标为首届著名商标,但由于认定工作缺少相应法规作支撑,著名商标认定没有继续开展。今年3月1日,《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海南省企业开始积极申报省著名商标。同时,根据《办法》规定,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至此,1997年认定的39件省首届著名商标自行取消,而在首届著名商标认定的基础上,海南的“椰树”、“椰风”、“养生堂”、“新大洲”四件商标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
  
  去年,海南省重新开始进行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经过认真评审,“椰树”、“椰岛”等62件商标被评为省著名商标,其中,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突出的“中和”、“利巴韦林”等医药商标也同时被评为省著名商标。有关人士认为,海南省目前的62件驰名、著名商标在全省 8000多件商标中,仅占不到1%,且全省80%左右的商标集中在海口地区,远远不能适应海南省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的需要。
  
  工商部门表示,将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产品在企业登记、年检、广告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为海南文昌鸡、临高乳猪等一批地方名优产品争创著名、驰名商标创造条件。同时,将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把保护措施具体量化,在本区域内的驰名、著名商标投诉查处率要达 100%,在外区域被侵权假冒时,协助解决率要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