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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检察院行政告诫制:检察官言行不当将受罚_行政处罚资讯

  言行不当的检察官将受到行政告诫,两年内累计收到3次告诫的检察官将会被辞退。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开始实施行政告诫制度。 

  据该院介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检察官存在着言行不当、工作推诿、弄虚作假的不当行为。其中一些情节轻微的行为,尚不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辞退处理。为了防微杜渐,保证检察官品行的健康,昌平检察院推出了这项行政告诫制度。 

  今后,凡是出现了不当行为的检察官,都将会收到昌平检察院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行政告诫书。检察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行政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对拒不认错或无明显改进的,将评定为不称职。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在两年内被行政告诫三次或者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后,一年内又受到行政告诫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