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贵神速——山东省德州市地税局查处一起偷税案_财税典型案例
中国税务报消息时间:2000年6月28日上午10时
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地税稽查局办公室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等在一边的李局长马上拿起听筒:“您好!市稽查局,请讲。”
“我是市建行,由临邑县建行转来的392.07万元汇票款项已经到账。”
放下电话,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李局长微笑着对刚刚进门的杨局长说:“资金一次性全部到账,钻探公司偷税案告一段落。”
“这称得上是专项检查第一案啊!”杨局长接过卷宗说。
至此,滇黔桂石油勘探局钻探公司(以下简称钻探公司)所有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共计392.07万元,全部汇入市局稽查专户。
2000年6月18日下午4时许,一辆红色的桑塔纳驶进临邑县城,停在三鑫大酒店门前,车上下来三位年轻的税官,他们个个脸上洋溢着喜悦和兴奋之情。深蓝色制服映衬着他们双肩上闪光的税徽。三位是被市局挑选出的精兵,都是“科班儿”出身,他们将在临邑县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首次大范围的异地交叉稽查,目的是想探索市地级稽查管理的新型模式。虽是初次合作,但他们有决心:决不辜负市局领导的期望,保证胜利完成任务。
6月19日上午,检查组径直来到办税服务厅,根据有关指标和参数,通过电脑网络抽取了6个待查单位的基本纳税资料,通过各种情况的综合对比分析,从中物色出稽查对象-钻探公司。
事不宜迟,检查组马不停蹄,由县局配合马上赶奔钻探公司调账。
面对检查组,钻探公司财务科长李某显得有点紧张。李某是典型的南方人,个子不高,皮肤白皙,两眼透着精明。听说是市局派来的检查组,他又是递烟,又是倒水,客套一番。检查组成员不动声色,等他忙完后,向他说明来意,李某表示积极配合工作。因时间紧急,同时也为防止情况变化,检查组在下达《稽查通知书》和《调账通知书》后,要求马上带走1999年度的所有账簿、凭证、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李某略作迟疑,还算配合,让人打开档案橱,往外拿资料……
最后,李某有些不太情愿地在《调账通知书》上签了字。
时间:6月19日下午至6月22日
地点:三鑫大酒店201房间
面对满屋子的账簿、凭证、报表,三人并没有急于查账,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用近一个下午的时间分析研究选中的稽查对象:该公司隶属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是二级单位,于1983年来山东省,主营钻井施工。企业所得税不在本地缴纳,营业税是主体税种。另外,该公司全部采用电脑记账。经过研究,检查组制定出检查方案:首先采用逆查法从报表或总账中发现疑点和线索,然后根据疑点和线索重点检查各税并扩大战果。该方案很快得到市局领导的批准。
6月20日,三人在201房间摆开战场,各自进入阵地。很快,通过检查纳税申报表、工资表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往来账等明细账,他们发现以下疑点和线索:一是该公司虽然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是并没有足额代扣税款。二是国家对车船税税负调整后,纳税人没有及时补提税金。实收资本账上有一笔上级拨入资金没有计提印花税。由此怀疑该公司工程施工等各类合同未贴花。三是该公司有一大笔预收账款长期挂账,未结转收入,而且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四是该公司欠税较多。五是该公司很可能在其他县市有业务,有偷税可能。
短短三天时间,凭着娴熟的业务技能,内查外调,先后3次调查取证,走访相关人员11人次。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电脑网络和几个兄弟县市稽查局协查使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地的来函显示出该公司在德州市境内多处施工的详细情况,包括预决算、完工情况,为进一步查清问题奠定了基础。在铁的事实面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不得不低头认账。到22日下午,事实终于查清:该公司1999年度共应补缴各税303.06万元,其中偷税16.66万元。
22日晚上,检查组把详细情况及时向市局作了汇报。市局指示:把准政策,依法查处,偷逃税款全部追缴入库。
事情进展并不顺利。据该公司的人讲从22日上午,就没见李某和法定代表人的踪影,两人的手机都关闭。检查组来到该公司没找到李、王二人。检查组判断他俩肯定躲起来了。于是找了个不知情的职工,假说有重要协议要和法定代表人面谈商议后签订,另有一笔从外地带过来的预付款项。由那位职工带路,检查组三人来到王某家。
当身着便衣的稽查人员出现在王某的家门口时,和稽查人员打过几次交道的他先是一怔,又不好意思地说近两天身体欠安。检查人员并不理会,让他把李某找来后,说明来意,把稽查底稿和税款计算表放到他们面前。王某和李某哪里肯签字,推托说责任重大,要开会研究,向勘探局汇报后再定。检查人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尤其把新《刑法》中关于税收违法犯罪的条文讲给他俩听,最后指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应该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王某连声说:“我签,我签。”
检查组三人顾不上吃饭,集体讨论后作出定性处理意见:限期补缴各税303.06万元,并加收滞纳金72.35万元,对所偷税款16.66万元罚款1倍。时间紧急,检查组和县局连夜集体会审,会审小组同意检查组作出的决定。
23日上午,《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因为24日、25日恰逢周末,为防不测,检查组在县局的配合下,对该公司的存款实施了监控。
26日,钻探公司自愿放弃听证,《处罚决定书》送达。
27日上午,由钻探公司开户行临邑县建行开出一张392.07万元的汇票,收款人注明是德州市地方税务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