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宣判_危害公共安全罪资讯
死亡124人 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对鸡西矿业集团城子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作出一审宣判,4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6月20日8时30分,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城子河煤矿相关人员进入矿井对城子河煤矿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在对城子河煤矿西二区145综采队工作面检查验收过程中,于9时45分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4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此次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确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爆源点在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排水巷距积水面14米的巷道内;瓦斯积聚的原因是西二采区排水巷局部通风机停风42分钟;引爆火源是该掘进工作面没有安装和使用瓦斯—电闭爆,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工人启动联锁开关送电时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晓恒(排水巷电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将排水巷水泵的风—电闭锁甩掉,致使事故发生当日排水巷局部通风机停风,瓦斯积聚超时限,风—电闭锁不能发挥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杨恒山(排水巷施工队队长),对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爆炸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刘俊有(排水巷施工主任),对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爆炸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吕宜增(煤矿通风区监测段段长),对排水巷没有使用瓦斯—电闭锁负主要责任;因微机室监测员未设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未能及时发现汇报瓦斯超限、引起瓦斯爆炸负主要责任。
城子河区法院认为上述4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判处:杨晓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杨恒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吕宜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俊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了解到:4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新闻背景:
今年1至11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49起,死亡1015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7起,死亡360人;小煤矿办矿标准低,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的70%以上;大中型煤矿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全国煤矿一年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原国有重点煤矿今年销售收入的5%。
编后余思:不能再要带血的煤
文 武
每一次煤矿爆炸事故,都会毁灭无辜的生命,都会带来孤苦无告的泪水。
但是,更可怕的是:可能一次次爆炸的同时也会毁灭同情,可能十几亿人口中百十条生命的消失不再会引起震撼。
然而,无论如何,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大国,绝对不可以漠视这样一些数字:我国煤矿每年事故死亡人数5年前是1万人左右,近几年在700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1978年是9.44人,今年是3.979人,也就是说,上个世纪最后20年,在推动庞大的经济躯体前进的同时,在光明与温暖的背后,有近20万煤矿工人消失在黑暗中。
不知道这些数字是否足以引起震撼!
有人说,玩忽职守者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消失在黑暗中的生命却不能在判决后重新回归光明。
有人说,没有不爆炸的煤矿。但是,百万吨死亡率曾达113人、曾经被称为“死亡黑三角”的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由于健全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一起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在上月19日召开的全国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大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透露:明年全国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要求控制在6250人左右,比今年减少500人左右。不能说这是一个坏消息,但是,在临近新年一次次煤矿和鞭炮厂的爆炸中,在重庆井喷的灾难中,笔者感到的依然是一种沉重:在生存和发展中,我们还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相关链接:今年重大伤亡事故
5月21日,云南省丽江地区华坪县永兴煤矿有限公司基佐煤矿发生爆炸,24人死亡
8月18日,山西省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11月14日,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8名矿工遇难
11月2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农煤炭集团公司二十八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
11月22日,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联营孙店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名矿工遇难
7月28日,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32人死亡
7月31日和8月26日,在福建省闽侯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鞭炮爆炸事件,共造成27人死亡
12月30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死亡近40人
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
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对鸡西矿业集团城子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作出一审宣判,4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6月20日8时30分,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城子河煤矿相关人员进入矿井对城子河煤矿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在对城子河煤矿西二区145综采队工作面检查验收过程中,于9时45分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4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此次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确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爆源点在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排水巷距积水面14米的巷道内;瓦斯积聚的原因是西二采区排水巷局部通风机停风42分钟;引爆火源是该掘进工作面没有安装和使用瓦斯—电闭爆,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工人启动联锁开关送电时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晓恒(排水巷电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将排水巷水泵的风—电闭锁甩掉,致使事故发生当日排水巷局部通风机停风,瓦斯积聚超时限,风—电闭锁不能发挥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杨恒山(排水巷施工队队长),对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爆炸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刘俊有(排水巷施工主任),对风—电闭锁被短接而不起作用,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爆炸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吕宜增(煤矿通风区监测段段长),对排水巷没有使用瓦斯—电闭锁负主要责任;因微机室监测员未设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未能及时发现汇报瓦斯超限、引起瓦斯爆炸负主要责任。
城子河区法院认为上述4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判处:杨晓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杨恒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吕宜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俊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记者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了解到:4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新闻背景:
今年1至11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49起,死亡1015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7起,死亡360人;小煤矿办矿标准低,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的70%以上;大中型煤矿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全国煤矿一年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原国有重点煤矿今年销售收入的5%。
编后余思:不能再要带血的煤
文 武
每一次煤矿爆炸事故,都会毁灭无辜的生命,都会带来孤苦无告的泪水。
但是,更可怕的是:可能一次次爆炸的同时也会毁灭同情,可能十几亿人口中百十条生命的消失不再会引起震撼。
然而,无论如何,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大国,绝对不可以漠视这样一些数字:我国煤矿每年事故死亡人数5年前是1万人左右,近几年在700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1978年是9.44人,今年是3.979人,也就是说,上个世纪最后20年,在推动庞大的经济躯体前进的同时,在光明与温暖的背后,有近20万煤矿工人消失在黑暗中。
不知道这些数字是否足以引起震撼!
有人说,玩忽职守者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消失在黑暗中的生命却不能在判决后重新回归光明。
有人说,没有不爆炸的煤矿。但是,百万吨死亡率曾达113人、曾经被称为“死亡黑三角”的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由于健全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一起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在上月19日召开的全国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大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透露:明年全国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要求控制在6250人左右,比今年减少500人左右。不能说这是一个坏消息,但是,在临近新年一次次煤矿和鞭炮厂的爆炸中,在重庆井喷的灾难中,笔者感到的依然是一种沉重:在生存和发展中,我们还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相关链接:今年重大伤亡事故
5月21日,云南省丽江地区华坪县永兴煤矿有限公司基佐煤矿发生爆炸,24人死亡
8月18日,山西省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11月14日,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8名矿工遇难
11月2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农煤炭集团公司二十八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
11月22日,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联营孙店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名矿工遇难
7月28日,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32人死亡
7月31日和8月26日,在福建省闽侯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鞭炮爆炸事件,共造成27人死亡
12月30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死亡近40人
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