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_消费者权益常识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特别法律的适用_消费者权益常识 →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