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主页 > 实用文摘 > 教育文摘_12 > > 详细内容

因特网国际联网付费的现有模式_网络金融

 一、 因特网互联的

 1、互联随着其他骨干网的出现而出现。因特网发展初期,只有一个骨干,所以没有互联问题。1986年,美国国家基金(nsf)建立了nsfnet,56kbps的网络使得用户可以远距离接入5个超级计算中心。87年,合作伙伴merit network、ibm、mci开始管理nsfnet,它于88年成为一个1级网络,连接13个点。当大量的商业骨干出现,并最终取代了nsfnet时,互联问题出现了。那时商业网络刚出现,nsfnet上一般的商务活动是被禁止的,因此阻碍了这些商务网络与以nsfnet为骨干的其他人的业务交换。这个障碍于91年解决,当一些商务网络,包括psinet, uunet, and cerfnet,建立了商务因特交换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 cix由一个位于加州的路由器组成,用于交换他们的最终用户间的业务量。93年,nsf决定将骨干的管理完全竞争化,商业化。为了使部分重叠的竞争的骨干更容易增长,nsf设计了一个类似cix的分散的nap(网络连接点)系统。每个nap有一个共享的交换机或lan用于交换业务。最初有4个nap。骨干可以选择在任一个nap或所有nap互联,95年商务骨干网和nap最终取代了nsfnet。

 2、最初在nap点实行公开对等互联(buplic peering)。

 isp在nap点实现互联,实行sender keep all(发起者得全部),互联的isp之间互不结算。在流量对称或处理额外的业务量的增量成本接近0(容量富裕)的情况下,这种方式运作的很成功。在互联网发展初期,情况基本如此,当时的参与者不多,每个企业都积极投入网络建设以占领市场,他们欣然接受和路由其他运营商发起的业务,很少考虑业务流的平衡。这种方式极大的促进了因特网的发展。

 3、随着isp的增加,公共互联点开始出现拥塞,市场寻求新的解决方案-非公开对等(private peering)。

 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多的isp进入市场,他们经常不需要也不感兴趣去投资大量的设施。后来者可以在小的区域提供业务,从容的享受“免费搭乘”到其他isp设施的政策,因为这些isp可以在公开互联点接受其他运营商的业务,网络设施的完全开放和毫无保留支持了小isp的存在,最终导致了拥塞。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司空见惯并越来越严重),isp不得不考虑业务质量问题,确定谁和什么导致了拥塞。小isp对此负有责任,面对增长的需求和新的因特网的应用(这些都要求更大的带宽),他们缺乏支撑高可靠性业务必需的用户基础和传输容量,导致了公共互联点(通常所指的nap点,公共对等点,大城市交换)的业务拥塞。为了避免拥塞和“免费搭乘”, 骨干isp开始有条件的选择private peering伙伴(那些与之类似的容量大、资本好、用户多的运营商),在公共nap点以外,与之建立专用的互联点,逐步将他们之间的业务量从公共nap点转移过来。这种“非公开对等”支持并保证了因特网业务质量和网络可靠性的提高。

   4、没有资格与大的骨干对等(不论是public还是private)互联的小isp,选择转接模式(transit)接入全球网络。

 非公开对等的出现在骨干提供商之间引入了等级概念,市场上的isp逐渐聚集成一些自选定的实现对等互联的网络群,不符合要求的网络是不能对等接入的。为了使新企业可以顺利进入市场,使小企业能够发展壮大,市场同时给那些被屏弃在对等之外的isp提供了其他的选择--转接方式。这种互联模式是单向的不对称的,小isp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接入internet,换句话说,现在他们要为以前可以免费搭乘的部分付费。

 总之,互联模式随着因特网的发展在逐渐的演变,主要的因特互联模式已经开始从原来的自愿、无差别的方式切换到一个等级制的有差别的模式。同时,互联模式的改变也将对因特网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 internet国际互联付费模式

 目前的国际互联付费模式有两种:对等(peer)和转接(transit)。

 1、对等(peer):指的是互联的两个骨干网在自己的网上免费承载对方的用户发起的业务,互不结算,同时双方各负责己方的国际半电路,在国际点实现连接。目前,中国与亚太国家间多采用对等的方式,如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对等(peer)模式的两个主要特点是:

 第一, 对等的双方之间交换业务量是免结算的。即互相承诺在自己的网上免费承载对方发起的业务。这种模式下骨干除了支付它自己的网络设备外,遇到的唯一的成本是为了在对等点实现连接所需的传输成本(这段传输在国际internet互联中指的是各自的国际半电路)。

 第二, 对等的双方只交换从一个骨干发起在另一个对等骨干终结的业务。这种模式不允许一个骨干作为中间媒介,接受一个对等伙伴的业务量,再转送到另一个对等伙伴。也就是说业务是非穿透的,限制在对等的两个骨干网之内。就下面的互联付费模式示意图来说,骨干b和骨干c是对等互联,在这种情况下,c不能接受b发起的以a为目的地的业务。
对等又分为两种:公开对等(public peering)和非公开对等(private  peering)。他们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2、另一种可选方式是转接(transit)模式。即一个骨干向另一个骨干付费,收费方负责将付费方发起的业务传送到其他骨干。转接(transit) 的特点与 对等(peer)正相反。
一、 在转接(transit)模式下,一个骨干为了互联向另一个骨干付费,因此成为了其他骨干的批发用户,双方不是对等的关系。

 二、 在转接模式下,付费的骨干发起的业务除了能够到达收费的骨干外,还可以通过收费方将业务路由到收费方的对等伙伴。即业务是穿透的,可以透过转接方进入其他骨干网。

 用下图来说明:a是c的transit 用户,因此a的用户可以接入c的用户和所有c的peering伙伴的用户,比如b。如果a和c是peering关系,那c将不接受从a 到b的业务。

 绝大部分internet骨干采用的是混合的互联模式,既有对等模式(只能接入对等伙伴的用户,通常适用于两个规模大致相同的骨干的互联),也有转接模式(可以接入transit提供者的用户和与之peer的其他骨干的用户,通常是规模较小的骨干或isp向大的骨干购买转接)。因为每一个双边的对等模式只允许骨干交换彼此用户间的业务,而全球internet骨干网数量非常多,所以如果单纯依靠对等模式来接入整个因特网,需要大量的对等协议。当然也存在非常少的仅依靠对等(peer),而不向其他骨干购买transit 的internet骨干网,被称为顶级骨干(top-tier backbones.)。  

 目前不论是国内internet互联或是国际internet互联,都没有类似传统电话那样的特定的行业管制。对于骨干如何选择互联模式(对等或转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很难规定什么条件下两个骨干应该对等。有一种说法是:让商业谈判来决定一切,每个决定都是基于利益和成本的权衡。

 三、现有互联付费模式对中国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因特国际互联模式既有对等也有转接。

 中国与许多亚太国家之间普遍采用的是对等模式,双方各提供国际半电路,互相之间免费进行业务交换,互不结算。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对于我国和亚太其他国家的因特网的发展乃至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在中国到北美方向,大都是转接模式,中国承担100%的国际电路的成本,同时支付巨额的接入费。而实际上中美之间的internet业务流量大致平衡,近几个月来,部分国内骨干还出现了流出(中到美)大于流入(美到中)业务量的情况。可见随着我国internet的发展,双方在网络规模上的差距已经逐步拉近,相互间的业务交换已经趋于平衡。应该根据市场的变化,对原有的互联模式进行调整。在目前的业务流量情况下,转接模式对中国是不公平的:

 ——中国承担从中国到美国的国际全电路的费用,而电路上承载着美国方发起的业务。按流量平衡估算,双方各利用国际电路容量的50%,而美方不为此付费。相当于中国的isp补贴了美国的isp。

 ——我们向美方支付网络接入费(也称端口费),因为美方的网络上承载了中国发起的业务,也可以说中国从美国获取了信息。但是反方向,我们的国内因特网同样承载着美国发起的业务,流是对称的,但是我们的isp没有得到补偿。

 由于这种付费模式,北美的isp实际上在免费搭乘国际传输电路和我们的国内网络。这种不公平对我们的影响是深远的。

 首先,它会对internet的发展产生阻碍,因为美方免费搭乘的成本由中国的isp承担,导致中国internet运营成本增高,而且这部分增加的成本是无法通过提高效率、扩大规模等企业内部措施来降低的。这部分成本负担将影响企业的再投资和网络建设,减缓我国internet网络设施的建设速度。

 第二、internet运营商的成本最终是通过用户资费来补偿的,转嫁到用户的这部分成本将限制用户的使用量,影响因特网的普及和发展。

 第三、这部分增加的成本转移到内容和应用提供商,限制了我国internet 上内容和的丰富。

 众所周知,internet的三个主要参与者就是最终用户、内容提供商(icp)和业务提供者(isp)。而以上分析指出,不合理的转接模式减缓了isp的网络建设速度,提高了内容提供商的运营成本,增加了用户的负担,对互联网发展的每个环节都有负面的影响。所有这些对isp、icp和用户的影响都将阻碍本国家、本地区信息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所以说,目前与北美的转接模式对我国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