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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校规_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本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操。放学以后中午12:00时前,下午5:00时必须离校。下午2:00时以后方能回校。到校后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离校。
  2、男女到校一律不准烫发,化妆和佩戴饰物,衣着整洁全体,不准穿背心、内裤、赤脚或穿拖鞋到校。
  3、校内禁止骑单车,未满12周岁者不得骑车到校,凡不属辖区范围的附近住宅区的学生,无论哪一年级一律不准骑车到校,如确因路途远,交通不便的。办理申请,须经校方同意办理“停放证”,方可骑车到校,单车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4、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测验、考试不作弊。
  5、课间不得在教室、走廊、楼梯、大厅和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准在教学楼上跳绳或作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边走。
  6、讲究文明礼貌,见到师长、客人主动行礼问好。
  7、近爱护公物,不得涂污墙壁、门窗、不损坏校内一切设施,凡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视以2-5倍的罚款。
  8、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采摘花果,攀摘枝杆,践踏草地。
  9、维护校内卫生。不准带零食回校吃,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果皮或杂物。垃圾要倒在垃圾池内。
  10、自觉遵守图书室、实验室、语言室、室、舞蹈室、电脑室、电教室、卫生室的规章制度。
  11、注意人身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个人结伴前往池塘、海滩、海滨浴场玩耍、游泳。
  12、严禁打架、赌博、偷窃或传看其它黄色书刊、淫秽影视和欺负弱小同学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无论校内校外不得有任何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13、凡违反校规者按小奖罚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