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典译文之美国文学:美国幽默和西部的兴起_文学文化
美国幽默和西部的兴起
马克·吐温
american humor and the rise of the west
mark twain
塞缪尔·朗荷恩·克列门斯(马克·吐温)
(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mark twain'], 1835-1910)
生於密苏里。父名约翰·马歇尔·克列门斯,是个没有定性的、事业无成的律师兼土地投机商人。一八三九年定居於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巴尔镇。一八四七年父死後辗学,到印刷店当学徒。一八五三至五四年在东部和中西部城市从事印刷工作,一八五六年到新奥尔良,打算赴巴西去成家立业,但随後放弃这个,做了密西西比河上的领航员。这一段早年的生活给他最好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1876)、《密西西比河上》(life on the mississippi, 1883)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884)提供了基础。内战期间,短期参加南军为志愿兵,大部分时间在内华达和旧金山度过,用马克·吐温的笔名给报纸写些幽默小品,逐渐以讲演成名。他的《异乡奇遇》(the innocents abroad, 1869),获得极大成功,一八七○年与奥利维亚·兰登结婚,不久和她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定居。写了许多书,均受欢迎,其中包括《苦行记》(roughing it, 1872);《镀金时代》(the gilded age, 1873,此书与哈特福德邻人华纳合著);《浪迹海外》(a tramp abroad, 1880),《王子与贫儿》(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 1882); 《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 (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s court, 1889),《傻瓜威尔逊》(the tragedy of pudd'nhead wilson, 1894),与《冉·达克》(personal recollections of foan of arc, 1896),还有许多短篇小说,随笔等。
第七章
美国幽默和西部的兴起
美国绅土派文人,在写作和做人方面,拿给欧洲人看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美国。欧洲人在他们那一方面也有反应。按照惠特曼在《诗人与其》('the poet and his program', 1881)中引自伦敦《泰晤士报》的话,说著名的美国诗人"已经完全掌握到了英国的情调、态度与心情,那些阅历不深的英国知识份子简直要把他们看作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了"。他们的作品读起来颇为有趣,"可是从头到尾都严重地缺少一种新鲜的风味"。比如说洛威尔,"当激起他的诗兴时,他的作品洋溢著美国人的幽默;但是在纯诗的领域里,他的美国气质还不如一个地道的英国人"。《泰晤士报》在这里讨论的是美国需要一种本土文学,其热情并不下於美国人自己,不过也同样缺乏始终一致的观点。他们认为朗费罗和洛威尔是新英格兰人(所以是美国人)而非英国人,而且他们写起歹徒来本事也并不比斯蒂芬和阿诺德大(偶有例外,比如《比格罗诗稿》)。当一个真正的美国歹徒出现时,英国人会对他愉快地表示欢迎,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而在美国人心目中却是存心侮辱),相形之下,洛威尔和朗费罗倒有点像是假货了。一八七o年继莫特利之後出任驻英公使的是一位申克将军。莫特利是个学者,绅士风度,公使做得不错。可是申克将军由於把换牌扑克游戏带到伦敦,使他成了社交场上的红人。玩这种游戏需要胆量,他多年的实践使他有的是胆量,所以玩得很好。不幸的是,他同一个可疑的采矿生意有牵连,使几个英国朋友著实破了钱财。他罢官回国,又一次证明了英国人一贯的看法∶美国人有点怪,也很有趣,但是都没有教养。
可是英国人比大多数美国人还要著急,很想能够早日看到真正的美国本土文学的苗头,有时,那怕只能满足他们对於美国生活的想像也行。惠特曼的作品,由於罗塞蒂的推荐,在英国所受的欢迎比在美国还要普遍。在美国内战期间和战後,英国人对於真正美国文学的向往,总算得到了满足。阿蒂默斯·沃德的讲演和他在《笨拙》杂疑戏⒈淼奈恼拢"俄勒岗的拜伦"乔奎因(又名辛辛纳特斯)·米勒的人品;布勒特·哈特描写西部矿区生活的诗歌与短篇小说;乔希·比林斯的箴言和马克·吐温的作品这些篇章以崭新的活力闯入伦敦文坛,其气势有如近年的美国喜剧。和《俄克拉荷马》与《飞燕金枪》一样,它们并不能适合所有读者的胃口。苏格兰批评家约翰·尼科尔在他的《美国文学》(1885)一书中,反对某种美国幽默的"堕落风格",他特别指出,马克·吐温"败坏了国家的文风,甚於任何一个当代作家。"不过大体说来,英国批评家对於新兴的"西部"幽默,态度要比美国本国东部人士和缓得多。豪威尔斯这样解释∶西部在文学上初露头角时,可以完全不管比较古老比较文雅的外部世界,但我们东部却总是怀著恐惧的心情瞧著欧洲,一方面急於要出人头地,一方面要描写自己。
"西部"或"边疆"幽默,其实不只限於西部。它的某些特色,在新英格兰和"南方东部"幽默中也可以找到∶比如说夸张的习惯(洛威尔描写一间木板屋"漆得真像云石,一下就沈到水里去了"),是由东部人首先养成然後才传到西部去的。沃德和几个别的幽默作家都来自东部。哈特是在布鲁克林和纽约长大的,他是一个花花公子,对於他所描写的矿场生活一无所知,或所知甚少。乔奎因·米勒,正如《泰晤士报》评论中所说的,一点都不粗鄙,虽然他在衣著和态度上给人以粗鄙的印象,"他的诗句谐和流畅,可是谈到思想,他那些歌颂高山的诗,就是在荷兰也可以写得出来"。东部和西部在意念上的不同,就像他们区域地位的不同;在这方面东部有一点反对西部作风。海约翰出生於西部的印第安那(许多西部人来自那里),老年时期那个温柔娴雅的海约翰,实在不像青年时代那个以《派克郡的民谣》(pike county ballads, 1871)受到美英读者宠爱的海约翰。纽约作家斯特德曼在一八七三年对一个朋友说"整个国家┅┅已经淹没、泛滥、沈浸在俚语、庸俗┅┅鄙野和并非机智的插科打浑的浊流里了,"几个批评家对於海约翰的《派克郡民谣》的幽默,也不比斯特德曼客气。三年之後,一个东部的写书评的人把印第安那一位作家写的一本书说成"从山那边侵入的哥特人"的作品。
这句话透露了不少消息,虽然那位书评家大概并没有影射他所代表的假罗马文明已经注定要毁灭。为了要了解哥特人的头子马克·吐温,值得我们去把这个哥特人盘踞的地方检查一下。美国的哥特人区域包括了几个完全不同的地区∶ 旧日的西南部、边境矿区、和太平洋沿岸,只举马克·吐温熟悉的这三个地区就够了。但是我们可以概括地把这些地区整个称做西部或边疆,来形容某些仍在定居过程中的美国地方。其中大部分是荒野,在初期移民到达以前,这些地方只有印第安人、白种猎人和设陷捕兽人散居。生活非常艰苦;他们所以能够活下去,完全靠的是自力更生,这样一来,他们就养成了一种藐视法律、文雅的谈吐和社会习俗的态度。在一八四二年游历美国的狄更斯,在一条驶往匹兹堡的运河船上首次碰到西部人∶一个奇特的出言不逊的人,对别的乘客说∶
俺是从密西西比黑树林里来的,俺在太阳晒著俺的时候,太阳有时也晒到一下┅┅俺是黑林子里的人,俺是┅┅俺那里没有皮肤光滑的人。俺们都是粗人。
这样的人凑合了一些新的字汇,其中尽是"开小差"、"吓得够呛"、"火冒三丈"之类的话;和"设备"、"想法"、"作法"之类空泛无边的词儿,几乎在任何场合都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