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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弹药 换来一年拘役_法制故事

    经营不走正道,持有并非法经营弹药,结果付出了严重的代价。日前,正阳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平管制一年。
    王平(化名)系正阳县雷寨乡西严店街农民。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头脑聪颖的她接替了其姐姐经营的文具门市部。由于她会管理善经营生意十分红火。但她仍嫌来钱慢。于是私藏了14盒2800发汽枪子弹,伺机出售。今年4月15日上午,苗某到其文具店以5元钱购买了一盒汽枪子弹(200发),后揭发了王平,公安机关将王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平非法持有汽枪铅弹,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但被告人非法持有弹药,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