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被判五年_危害公共安全罪资讯
3月23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2003.10.16”重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英杰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25岁的张英杰系山西省万荣县南张乡农民。今年10月16日,张英杰驾驶旅游租赁有限公司张学峰的大货车,沿209国道由湖北沙市返回万荣县。下午2时许,行至卢氏境内洛河大桥十字路口处,因车速高及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灵宝市阳平镇郭铁轮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后又将在路南侧施工的拖拉机、空压机撞损,致使桑塔纳轿车内的乘车人帅武魁、胡芬丽、张鑫才当场死亡,郭铁轮受伤,同时将路南侧施工人员赵春才、李来方、张红帮、强秋格撞伤,赵春才于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被告人张英杰既未及时报警,又未积极抢救伤者,而是弃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人张英杰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英杰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辩护人认为交通、交警部门未在该路段设制指示及警示标志以及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亦未设制标志是造成此事故原因,经查,三门峡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书证实,被告人张英杰在驾驶车辆超越肇事路段时,经测算时速达80.22公里/小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其辩护理由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年25岁的张英杰系山西省万荣县南张乡农民。今年10月16日,张英杰驾驶旅游租赁有限公司张学峰的大货车,沿209国道由湖北沙市返回万荣县。下午2时许,行至卢氏境内洛河大桥十字路口处,因车速高及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灵宝市阳平镇郭铁轮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后又将在路南侧施工的拖拉机、空压机撞损,致使桑塔纳轿车内的乘车人帅武魁、胡芬丽、张鑫才当场死亡,郭铁轮受伤,同时将路南侧施工人员赵春才、李来方、张红帮、强秋格撞伤,赵春才于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被告人张英杰既未及时报警,又未积极抢救伤者,而是弃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人张英杰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英杰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辩护人认为交通、交警部门未在该路段设制指示及警示标志以及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亦未设制标志是造成此事故原因,经查,三门峡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书证实,被告人张英杰在驾驶车辆超越肇事路段时,经测算时速达80.22公里/小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其辩护理由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