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小金库偷逃税款近22万被公诉_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资
利用“帐外帐”偷逃税款近22万的河南巩义市一会计李新库被公诉,12月20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认为,自今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被告人李新库在任巩义市夹津口申沟煤矿财务会计期间,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伙同该矿矿长李铁锤(另案处理)采用隐匿销售收入即“帐外帐”之手段,共偷税款217885.95元,占应纳税额的27.86%。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新库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应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白金芳 赵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