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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文凭陷阱”:典型案例_消费者权益资讯

  招生季节又要到了,一些挤不进小路的学子们又要另辟蹊径上民校了。作为提醒,或许也是另一种报考指南,本报记者特将一些真实记录在下,也把各路人士请来发表见解,目的是温故知新,让大家避开陷阱,找到一条求学的阳光道。

  案例一: 没拿到文凭中途被转让,260名大学生流离失所2002新学期伊始,北京某秘书学院2001届秘书专业的260余名学生就需要同时面临要么退学、要么转学、要么插班到本校其他专业的无奈选择。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该校要拿到大学文凭有两种途径:一是参加高等自学考试,但北京自学考试并没有开设秘书专业;另一途径是参加学历文凭考试,但该校目前又不是学历文凭考试院校(未经教委批准),学生没资格参加学历文凭考试。在这种情况下,该校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将260余名转让给了另一所民办大学。

  据秘书专业的们介绍,今年寒假,正当他们在家欢度春节时,另外一所不知名的民办大学突然给他们每个人寄来一封慰问信。信中说:“由于你们原来就读的秘书学院招生未经批准不具备招生资格,根据该院给我校的请求援助函……你的文凭考试学籍已在我校注册……我校定于今年3月1日开学,请你持文凭考试准考证或本慰问信到我校报到就读,已交原秘书学院的费用由你妥善处理……”

  正当他们惊魂未定、互相打听之时,原秘书学院寄来的解释信也到了。信中说:“今年招生时是允许挂靠在有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院校参加考试的,同时我院正积极申请学历文凭考试资格。基于以上情况我院于今年开设了秘书专业。但入学后,情况发生变化:一是北京市教委发文不允许非学历文凭考试院校挂靠在有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学校参加考试,违者将取消办学资格;二是在今年教委年检评估期间,对申报‘学历文凭考试资格’不予审批,年检后再进行研究,这一变化是我们始料未及的,所以我们采取了应急措施,和具有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xx大学合作。”

  这两封信犹如当头一棒,把们打懵了。虽说放寒假前他们隐约也听到过这样的传言,但没想到学校真的不经他们同意就把他们“转让”了。

  案例二:承诺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却不能兑现,怒告学校招生时承诺“将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入学1年后,所学专业却被学校取消。感觉被骗的小梅提出退学,并要求学院退还全部学杂费,又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小梅于今年11月向北京市怀柔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落榜的小梅,无意中得知北京某工商研修学院正在面向全国招生。该学院招生简章中写着:“学院招收全日制大专生;完成学业后,各门成绩考试合格,符合部学历规定的颁发给大专毕业证书。”

  为稳妥起见,小梅还与父母一起来到学院,了解到该学院系北京某公司以社会力量办学的形式独家投资创立。学院设有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酒店管理和金融与保险等4个专业,学制两年。学院拥有多媒体上网电脑实验室和语言实验室,国内外高校、科研所与企业管理专家联合组成的教学与管理队伍,三星级酒店式标准房与配独立卫生间的高低床学生宿舍。小梅报名后被录取为2002级金融与保险专业学生,双方签订了《有关安全、毕业、就业的协议》。协议中研修学院再次承诺:完成规定的教学,各门功课考试考查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给大专毕业证书。有留学深造意愿与条件者,学院推荐并协助办理。可今年7月12日,学院突然发来一封致家长信。信中提到“对于招生时向承诺的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一事,由于遇到了政策及实际操作等巨大困难导致不能兑现。对于读了1年或者半年下学期不再来我院读书的同学,我们都将向他们颁发我院的结业证书,恳请谅解。”

  小梅一家人看完信后,感觉受到了欺骗,但考虑到已经学习了近1年,希望能够读完全部课程,拿到大专文凭。今年10月,小梅再次交纳了学杂费近万元。由于部分收到学院的致信后提出了退学,学院只得对所设专业进行合并或者撤消。小梅所学的金融与保险专业恰恰被取消,并入了房地产专业。

  庭审中,该研修学院提出:所有参加学习的要想取得毕业证书,必须完成规定学业,符合相关条件;小梅仅依据学院的致信中提及颁发文凭一事遇到困难便自行推断无法办理毕业证书,毫无道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研修学院属于社会力量办学,按其现有的资质及办学条件,其招收的毕业后,不能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与研修学院在招生简章及所签订的《有关安全、毕业、就业协议》中承诺的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一事不符。双方虽然履行了协议的部分内容,但研修学院不能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属于严重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依法支持了小梅要求退学并要求学院返还学杂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