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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_语文论文

学习《课程标准》更新理念

 

                              芙蓉区八一路小学    罗赛君

《课程标准》无论从目标、要求还是从结构、体例上看都是全新的,蕴含着素质的理念,体现着鲜明的时代气息,是一部内容十分丰富的全新意义上的教学大纲。

学习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后,对其中的某些理念有所了解,但还不深入。我对其中的几处做了深入地思考,在头脑中渐渐形成了清晰的印象。

  一、关于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自主、合作、探究这种方式不是单指学习教材的学习方式,而是指学生学习任何形式语文材料的学习方式。它应该贯穿学习的全过程,甚至贯穿一生的学习。
   
自主应该是学生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进程,学习伙伴、学习问题。当然在课外的自由度比课堂更宽,在课堂这个有限的时间里,也要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可以给学生随时发表意见、随时提出问题的权利。要坚决打掉教师暗中操纵的那只手,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其实,只有这样,才会真正知道学习是自己受益,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否则的话,他就会认为学习就是为老师服务的。为了教师能完成任务,为了顺利地获取某种奖励……自由的程度决定了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合作并不是几个人围在一起随便说上几句的代名词。形式很容易做到,把桌子或拉开或合拢,几个人凑成一堆,但真正意义合作却不容易。合作的基础是分工,没有分工就不能谈合作。分工对来说,首先是独立。合作学习的范围也不单是课堂上,它包括课内外的一切学习。
   
课堂上合作学习的基础是独立读书,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以后再去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阐明自己的观点。这种合作是给别人提供思考的材料,也是从别人那里获取经验,得到启发。使每个人在合作学习的同时,能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获取深刻的体验。这个合作更可以是全班的交流,是生与生、师与生之间的交流。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在

    


思维火花的碰撞中,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获取知识,感悟方法,同时获得极大的情感满足。

   
其他实践中的合作会更加地充分和自由,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去进行研究。这个伙伴可以是教师、同学、以及其他任何人。合作的分工可以明确,也可以暗中设定。在分工的同时,共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后争取获得良好的效果。
   
探究,应是在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然后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小主动探究的意识。探究的不仅是思想内容,更有方法、情感、态度,内容是浅层次的,而其他是深层次的,是更有探究价值,也更容易激发学生探究兴趣的。因此,要引导去探究发现文本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

二、关于教师的地位
   
原来的课堂是师本位,一言堂,后来是一问一答,群言堂,但仍是师本位,再后来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看起来教师退位了,但整个过程仍是教师的暗中操纵,所以仍是师本位。
   
从学习的意义上来说,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这应该是本质的关系。教师是学生的伙伴,这样二者的关系才平等。教师才能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况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时时刻刻地配合学生,真正为学生的学习着想,从学生的学习的角度上去设计教学。不至于为了自己的教学设计而非让配合自己,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只有把自己当作了学生学习的伙伴,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学生同悲共喜,教师才能有投入,与学生同呼吸共命运,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站在合作者的平等的地位上,才会从教师那里获取平等的意识,主动的意识,参与的意识……
   
其次,教师和是朋友关系。特别是在课堂以外的生活中,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师道尊严者,而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是可以倾诉包括学习在内的任何内心体验的人,教师是理解、支持学生的人,是温暖学生心灵的人,是慰藉灵魂的人。

   
再者,教师是指导者、引导者、辅导者,学生不能领悟的,在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需要教师帮助的,教师在鼓励的同时,给予以帮助,使他们走出学习的困境、心灵的困境,获取更多的乐趣。
   
所有这些,都是教师的服务地位决定的,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而是为现在学习和今后学习服务的人。

  三、关于实践
   
在《课程标准》中没有给实践下准确定义。它是这样说的: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又是母语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      


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实践的机会。
我认为实践就是学习的行为或过程。只有把的课内学习定位在实践的角度上,才能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既然是实践者,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一切的听、说、读、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学生。教师只能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和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否则的话,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过去那种以教师讲为主、问为主、操纵为主的课堂,剥夺了进行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实践决定了学生在学习中的地位。同时也要求教师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 这样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才有可能真正地在课堂上得到应用,才会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意识。为课内外联系,校内外沟通,学科间融合的理想打下必要的基础。
   
课外的实践应是在自主、合作的基础上,探究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的过程。可以是一切与有关的活动。可以通过读书、访问、参观、上网等多种形式的亲身实践,锻炼自己搜集整理的能力,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课外语文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读书,通过大量直接地接触语言材料,在不断地阅读实践中,感悟读书方法,体验所蕴含的更深层次的美真实、扎实的实践是全面提高素养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发现,在实践中体验,在实践中获得。充分、大量的实践,不仅使学生获得知识和能力,而且能在过程中感悟方法,在过程中,获得情感的体验,在过程中陶冶学生的性情,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条件。

   
当然实践是一种理念,而不是一种方法,既然是理念,那么它的表现形式就会有千千万万。但永远不要忘记,实践,叫实践


  四、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