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市纪委六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纪检
おフ獯问屑臀六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分析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下面我提四点要求。
一、 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
ピ谥屑臀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出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先要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纪委四次全会的报告指出: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如果党内发生腐败问题而我们又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抑制,任凭腐败分子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那就会失去民心,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的信心和斗志,严重销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我们一定要从古今中外政权更替、国家兴亡的大量史实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我们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始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目前反腐倡廉工作来讲, 我们有些措施还不够有力;有些制度规定缺乏性和可操作性,实践中很难落实;党的监督机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手段;某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还比较严重,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特别是当一些不正之风严重起来以后,更是束手无策,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只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想办法,也不能仅就“反腐败”讲反腐败,而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总体高度去认识。
二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格格不入的,是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格格不入的,是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和防止腐败,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努力通过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使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
三是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上,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探索了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为我们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狠抓党风廉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总体上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有序,稳步发展,呈现出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中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正在逐步提高。这些充分说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是扎实的,成绩是显著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省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七个方面的违法乱纪现象在我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从我市查处的案件来看,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接受礼金,私设小金库,非法侵占国家和他人财物,违规购房建房等违纪违法行为。这些问题表明,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因此,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反腐败形势,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又要看到问题,不掉以轻心。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プ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合理地分解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抓好落实的措施和办法;要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及时经验,使体系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完善,努力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第一, 大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坚持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特别是“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当前,尤其要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一是要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完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从政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构筑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机制,真正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变为高度自律,把外在制约转变成内在自觉。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抓紧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厂务、村务等公开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一是要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并使之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要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契机,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管理体制,遵循市场规律,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从源头上堵塞“寻租”机会的发生。三是要注重制度建设的质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制度要、要管用的问题,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转化为可以遵守、可以操作、可以监督检查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具体规定。要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加大对权力监督工作的力度,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带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找出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一要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各种权力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保持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和统一。二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三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以党内监督为核心整合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着力构建制约腐败的监督机制,实现对权力行为的全过程监控,减少腐败发生的几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班子成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郑重表示,真诚欢迎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对市委常委特别是我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查办案件不仅仅是为了使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的追究和惩治,遏制腐败现象发展的蔓延势头,还可以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同时,惩处也是为了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有利于防范腐败。因此,要继续运用查办案件这个手段,加大力度,并要构建终生追究惩处机制。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办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办案、善于办案。二是要实行终生追究。三是要立足于早查,防止小腐败变成大腐败。要查处在社会上带有倾向性的案件,当前,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请客送礼、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等不正之风还相当盛行,许多腐败问题由此滋生又为之掩盖,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就要求我们狠抓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尤其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对顶风违纪五种行为的领导干部,该免的要果断免,该撤的要坚决撤,一定要严肃纪律。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纪委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通过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警示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治本功能。
三、 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与政府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密切。特别是在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这些重要领域进行改革,必然会遇到和需要解决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的甚至不可避免地触动一些部门和地方既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努力注意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坚决革除体制机制制度弊端,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要抓紧制定体现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可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三是要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有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建设工程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频发的领域,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所以,必须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做到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的,都要运用市场机制来处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加强对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保证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规避制度、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要坚决制止,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查处。
四是要认真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抓工作的力度不大。有些地方和单位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政务公开缺乏具体的政策性规定,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厂务公开原则性要求多,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少,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尚无统一的依据。在村务公开实践中,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公开的时间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对公开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不认真研究解决,就不可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公开的决策和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反腐倡廉事关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统筹兼顾,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刚刚闭幕的市“两会”上,市委、市政府提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追赶”的要求,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反响和广泛认同,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勤政务实,带领全市人民艰苦创业、共同奋斗,带头营造文明的社会风气、和谐的发展环境、良好的外界形象。这是落实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软件”,是最可宝贵的无形资产。一个地方风气的正邪、环境的优劣、形象的好坏,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而党风政风起着核心、主导作用。党风正政风清,则人心顺民风和;反之,党风政风不正,则必然损害群众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党群关系,败坏发展环境,损害良好形象。所以,党风廉政建设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至关重要,政治社会风气对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一定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把反腐败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寓反腐败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纪律法规的约束作用、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各级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真正形成全方位、多方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
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我们要继续按照“抓好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的要求,坚持完善制度和执行制度并重、监督检查和责任奖惩并重、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抓紧制定和完善能够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协助党委抓党风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参加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始终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要立足全局抓关键,充分发挥纪委的参谋助手作用;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纪委的督促检查作用;要理顺关系抓协调,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对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委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干扰时,要态度坚决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行使职权。要重视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挂职,加强纪检干部的交流。要从人力、物力上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需要,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进一步提高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本领和水平。
一、 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
ピ谥屑臀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出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先要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纪委四次全会的报告指出: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如果党内发生腐败问题而我们又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抑制,任凭腐败分子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那就会失去民心,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的信心和斗志,严重销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我们一定要从古今中外政权更替、国家兴亡的大量史实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我们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始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目前反腐倡廉工作来讲, 我们有些措施还不够有力;有些制度规定缺乏性和可操作性,实践中很难落实;党的监督机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手段;某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还比较严重,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特别是当一些不正之风严重起来以后,更是束手无策,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只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想办法,也不能仅就“反腐败”讲反腐败,而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总体高度去认识。
二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格格不入的,是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格格不入的,是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和防止腐败,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努力通过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使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
三是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上,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探索了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为我们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狠抓党风廉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总体上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有序,稳步发展,呈现出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中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正在逐步提高。这些充分说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是扎实的,成绩是显著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省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七个方面的违法乱纪现象在我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从我市查处的案件来看,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接受礼金,私设小金库,非法侵占国家和他人财物,违规购房建房等违纪违法行为。这些问题表明,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因此,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反腐败形势,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又要看到问题,不掉以轻心。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プ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合理地分解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抓好落实的措施和办法;要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及时经验,使体系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完善,努力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第一, 大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坚持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特别是“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当前,尤其要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一是要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完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从政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构筑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机制,真正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变为高度自律,把外在制约转变成内在自觉。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抓紧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厂务、村务等公开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一是要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并使之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要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契机,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管理体制,遵循市场规律,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从源头上堵塞“寻租”机会的发生。三是要注重制度建设的质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制度要、要管用的问题,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转化为可以遵守、可以操作、可以监督检查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具体规定。要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加大对权力监督工作的力度,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带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找出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一要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各种权力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保持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和统一。二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三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以党内监督为核心整合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着力构建制约腐败的监督机制,实现对权力行为的全过程监控,减少腐败发生的几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班子成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郑重表示,真诚欢迎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对市委常委特别是我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查办案件不仅仅是为了使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的追究和惩治,遏制腐败现象发展的蔓延势头,还可以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同时,惩处也是为了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有利于防范腐败。因此,要继续运用查办案件这个手段,加大力度,并要构建终生追究惩处机制。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办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办案、善于办案。二是要实行终生追究。三是要立足于早查,防止小腐败变成大腐败。要查处在社会上带有倾向性的案件,当前,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请客送礼、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等不正之风还相当盛行,许多腐败问题由此滋生又为之掩盖,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就要求我们狠抓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尤其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对顶风违纪五种行为的领导干部,该免的要果断免,该撤的要坚决撤,一定要严肃纪律。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纪委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通过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警示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治本功能。
三、 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与政府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密切。特别是在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这些重要领域进行改革,必然会遇到和需要解决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的甚至不可避免地触动一些部门和地方既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努力注意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坚决革除体制机制制度弊端,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要抓紧制定体现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可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三是要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有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建设工程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是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频发的领域,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所以,必须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做到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的,都要运用市场机制来处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加强对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保证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规避制度、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要坚决制止,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查处。
四是要认真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抓工作的力度不大。有些地方和单位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政务公开缺乏具体的政策性规定,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厂务公开原则性要求多,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少,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尚无统一的依据。在村务公开实践中,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公开的时间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对公开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不认真研究解决,就不可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公开的决策和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反腐倡廉事关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统筹兼顾,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刚刚闭幕的市“两会”上,市委、市政府提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追赶”的要求,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反响和广泛认同,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勤政务实,带领全市人民艰苦创业、共同奋斗,带头营造文明的社会风气、和谐的发展环境、良好的外界形象。这是落实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软件”,是最可宝贵的无形资产。一个地方风气的正邪、环境的优劣、形象的好坏,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而党风政风起着核心、主导作用。党风正政风清,则人心顺民风和;反之,党风政风不正,则必然损害群众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党群关系,败坏发展环境,损害良好形象。所以,党风廉政建设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至关重要,政治社会风气对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一定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把反腐败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寓反腐败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纪律法规的约束作用、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各级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真正形成全方位、多方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
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我们要继续按照“抓好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的要求,坚持完善制度和执行制度并重、监督检查和责任奖惩并重、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抓紧制定和完善能够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协助党委抓党风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参加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始终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要立足全局抓关键,充分发挥纪委的参谋助手作用;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纪委的督促检查作用;要理顺关系抓协调,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对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委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干扰时,要态度坚决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行使职权。要重视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挂职,加强纪检干部的交流。要从人力、物力上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需要,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进一步提高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本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