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药品材料使用制度_管理制度
1.实验教师应根据学科实验任务,按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计划,实验员根据实验统筹安排好各年级、各阶段的实验课程。
2.教师进行实验应在三天前做好实验申请、报告单交给实验员,其中要注明使用仪器及药品等名称、数量、进行时间,并标清演示或分组,画出实验桌图等。
3.上课前,实验员要将实验的所需仪器、药品材料准备好,实验教师与实验员共同做好实验前的检查、安装,对实验呵能出现的总是做好提前处理。
4.实验结束后,实验员应与实验教师共同检查仪器、药品材料等使用情况,实验员要及时做好使用记录。
5.实验员要认真保管好仪器、药品等材料,非正常损坏要照价赔偿,要求实验员追究责任者按有关规定或报告领导处理。
6.实验仪器、药品等材料不向非本科教师或传借,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
7.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药品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或有剩余要如数收回,实验后的废物要妥善处理。
8.实验员每天下班时,要对实验室的门窗、电源、水源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