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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1名责任人受严惩_行政处罚资讯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6个督察组,对有关地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今年元旦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通知,就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申并提出了一些要求。通知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狠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督促通知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派出了督察组。

    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所督察的6个省的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两节”通知精神高度重视,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举报。从所督察的情况看,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一些省还派出督察组在本省内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通知》精神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在督察中,各督察组也接到了一些干部群众的举报,并发现了一些问题,掌握了一些违反“两节”通知精神的案件线索,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春节将至,贯彻落实“两节”通知精神仍不能松懈,必须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记者从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南洛阳市宜阳县城关乡乔岩村直井煤矿“一。一二”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二十一名责任人,近日受到严惩。其中煤矿矿长炊根柱等五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宜阳县县长闫中洋等十六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元月十二日,洛阳市宜阳县城关乡乔岩村直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十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七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两百三十五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由于该煤矿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转包,矿长炊根柱对矿井以包代管,最终酿成事故,而事故发生后炊根柱又逃逸;同时,洛阳市煤炭行业协会理事高振宗绘制出与实际不符的图纸,帮助该矿骗取新的证照,导致该矿长期非法开采并酿成事故,调查组决定由司法机关对炊根柱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宜阳县人民政府县长闫中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耀虎、煤炭管理局副局长陈新社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关涉案人员分别给予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对该处驻矿特派员谷富恒进行立案侦查。同时,由于另两名事故直接责任人已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就不再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还对相关部门进行了经济处罚;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煤矿的非法所得也予以没收并处罚。

    中国新闻网·何晓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