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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违法处罚出新规 8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_行政处罚资讯

  北京市交管局前天(26日)正式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的处罚及记分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按照这个标准,共有190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8种交通违法行为将对司机一次记12分。

  据北京日报报道,自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在二十多天时间里,北京市交管部门已逐步完成新法宣传向实际执法的过渡。截止到本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系统所有微机,包括民警的手持pos机都已经升级、调试完毕。从5月25日起,北京市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新法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190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134种,单位和个人13种,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43种。

  8种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使用他人驾驶证驾车的

  5、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7、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8、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